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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四招齊出” 遏制地價、房價過快上漲

2011年06月03日 22:10:17  來源: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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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社上海12月30日電(記者 葉鋒)30日,上海市政府新聞辦發佈上海《關於本市貫徹國務院常務會議精神進一步促進房地産市場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在此輪樓市調控中,上海將從稅收信貸政策調整、加大普通商品住房供應、加快推進住房保障、加強市場監管等方面採取措施,遏制地價、房價過快上漲。

  《實施意見》主要通過差別化的稅收信貸政策來抑制投機性需求。比如,按照國務院常務會議規定,將個人住房轉讓的營業稅徵免時限由2年恢復到5年。上海此次還規定必須是首次購買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個人,須憑房地産交易中心出具的首次購房證明,方能享受1%的契稅稅率。而在此前,凡購買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個人,均能享受1%的稅率。此外,上海此前規定,個人轉讓自用2年以上、並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個人不負擔個人所得稅;但此次調整後,將轉讓年限由2年恢復到5年。此外,上海還將恢復收取個人購買普通住房的住房登記費和個人買賣存量普通住房的交易手續費。

  《實施意見》指出,將“更加嚴格二套房信貸管理,嚴格二套房認定標準”。對已貸款購買一套住房,再申請貸款購買第二套用於改善居住條件的普通自住房的居民,調整前可比照首次購買普通自住房,享受7折貸款利率和最低首付20%的優惠政策;此次調整後,必須符合購房前每人平均住房面積低於本市平均水準的條件,並須提供有效證明,才能享受貸款利率和最低首付比例的優惠政策。

  易居房地産研究院的專家楊紅旭認為,此舉將使能夠享受優惠政策的二套房數量大幅減少,對於抑制投資投機需求作用顯著。

  在此輪調控中,上海還將視土地用途不同而對“地根”“有控有松”:通過控制商品住房項目單宗土地出讓面積,加強土地出讓收支管理,加大閒置土地清理,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優先滿足保障性住房土地供應,並增加普通商品住房土地供應。同時,強調嚴格土地出讓批後管理,加強施工許可管理,督促房地産開發企業在保證住房品質的前提下,加快施工進度,加快供應節奏。

  今年,上海首批試點經濟適用房已進入申購程式。《實施意見》指出,將做好徐匯、閔行兩區經濟適用住房的配售試點工作,在此基礎上,根據實際情況,明年逐步放寬準入條件,擴大建設和供應規模,擴大享受面。此外,廉租住房方面要對符合廉租保障準入條件的申請家庭做到“應保盡保”,並通過配建、改建、收購等多種渠道籌措廉租房源,提高實物配租比例。公共租賃住房方面,要加快研究各項制度和配套政策,從規劃、建設、供應、管理和退出等方面,建立較為完善的運作機制。同時,上海還將加快推進以經濟適用房、動遷安置配套商品房和普通商品住房為主的大型居住社區建設。

  市場的監管、秩序的整頓是上海此輪樓市調控的重要內容。《實施意見》要求完善房地産市場資訊發佈制度,不斷完善新建商品房和存量房合同網上備案系統,披露土地供應、商品住房市場供求、價格變動等資訊,引導和穩定市場預期。

  此外,上海還將加大對虛擬交易、囤地捂盤、虛假廣告等違法違規行為的查處和曝光力度;加強商品房預銷售管理,嚴厲查處在商品房預售預訂階段,以各種形式炒作、哄抬房價的行為;加強商品房銷售備案管理,督促房地産開發企業加大資訊披露,規範銷售行為,引導房地産開發企業合理定價;健全房地産企業及從業人員誠信制度,加大違規、失信企業和從業人員的懲戒力度。在試點的基礎上,實施存量房交易資金監管,切實保障購房人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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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張曉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