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西安10月28日電(記者 陳鋼)陜西省寶雞市近日出臺懲罰酒駕規定:公職人員酒後駕駛造成交通事故,最嚴重的處分可開除公職。
寶雞市紀委、監察局、公安局三部門專門針對公職人員出臺的規定,對酒後駕車的公職人員,除按照交通安全法處罰外,還要額外加罰,一年內只要發現有酒後駕駛的,給予通報批評、責令糾錯,取消年度考核評先資格;一年內發現兩次(含兩次)以上酒後駕駛或醉酒駕駛的,年度考核直接為不稱職,並給予相應的黨紀政紀處分;對於酒後駕駛造成交通事故、隱瞞事故真相、妨礙調查處理,造成不良影響和嚴重後果的,從重給予黨紀政紀處分,直至開除黨籍、辭退或開除公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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