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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勇:堅持反腐倡廉方針 推進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

2011年06月03日 22:10:56  來源:人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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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黨的十七屆四中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黨的建設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全面貫徹黨的十七大關於黨的建設的總體部署,深刻闡述了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黨的建設的重要性和緊迫性,系統總結了執政黨建設的基本經驗,從6個方面對以改革創新精神推進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作了新的部署,是指導黨的建設的綱領性文件。《決定》強調加快推進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為加強新形勢下反腐倡廉建設指明瞭方向。胡錦濤同志在全會上的重要講話,高屋建瓴、總攬全局,思想深刻、內涵豐富,對貫徹落實《決定》提出了明確要求。我們要認真學習、深刻領會、準確把握全會精神,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為維護改革發展穩定大局提供有力保證。

  一、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是我們黨反腐倡廉理論和實踐創新的重要成果,是加強黨的建設重要而緊迫的任務

  中國共産黨執政60年特別是領導改革開放30年來,始終圍繞黨和國家事業發展,把反腐倡廉、拒腐防變作為一項重大政治任務,從關係人心向背和黨的生死存亡的戰略高度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堅持不懈開展反腐敗鬥爭。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後,隨著黨和國家工作中心轉移到經濟建設上來,針對當時黨內和社會上一些消極腐敗現象有所滋長的狀況,以鄧小平同志為核心的黨的第二代中央領導集體鄭重地提出,執政黨的黨風問題是有關黨的生死存亡的問題,是關係黨和國家會不會“改變面貌”的問題,在整個改革開放過程中都要反對腐敗。黨的十三屆四中全會以後,針對由計劃經濟體制向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轉換過程中腐敗現象在一些領域滋生蔓延的態勢,以江澤民同志為核心的黨的第三代中央領導集體提出治國必先治黨、治黨務必從嚴,確定領導幹部廉潔自律、查辦違紀違法案件、糾正不正之風的三項工作格局,在經過多年治理並取得明顯成效的基礎上,進一步提出反腐敗要堅持標本兼治,教育是基礎、法制是保證、監督是關鍵,通過深化改革,不斷剷除腐敗現象滋生蔓延的土壤。黨的十六大以來,我國工業化、資訊化、城鎮化、市場化、國際化步伐加快,經濟社會發展發生深刻變化,以胡錦濤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提出堅決懲治腐敗是我們黨執政能力的重要體現,有效預防腐敗更是我們黨執政能力的重要標誌,確立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並舉、注重預防的反腐倡廉方針,先後頒布《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監督並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實施綱要》(以下簡稱《實施綱要》)和《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08—2012年工作規劃》,明確提出反腐倡廉建設的概念,並將其與黨的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制度建設一起作為黨的建設的主要任務,要求加強以完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為重點的反腐倡廉建設,把“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並舉、注重預防的方針,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寫入黨的十七大通過的黨章,進一步明確了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的指導思想、基本要求、工作目標。從以上回顧可以看出,在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實踐中,我們黨的反腐倡廉工作大體經歷了從著力治標、側重遏制,到標本兼治、綜合治理、逐步加大治本力度,再到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並舉、注重預防這樣一個實踐上不斷發展、認識上不斷深化的過程,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的指導思想更為明確,工作思路更為清晰,為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提供了堅實的思想和實踐基礎。

  《實施綱要》頒布以來,各級黨委、政府以及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牽頭單位、協辦單位按照中央的統一部署,加強領導,明確思路,採取措施,狠抓落實,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取得明顯成效,全黨動手抓反腐倡廉的局面進一步形成。但也要清醒地看到,有的地區和部門思想上重視不夠,沒有真正把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擺上重要位置;工作指導不夠及時有力,特別是一些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的腐敗問題還沒有得到很好解決;有些措施針對性和實效性不強、制度執行不得力的問題還不同程度存在,等等。《決定》把加快推進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深入開展反腐敗鬥爭作為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加強和改進黨的建設需要突出抓好的6個方面重點問題之一,要求全黨充分認識反腐敗鬥爭的長期性、複雜性、艱巨性,把反腐倡廉建設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我們一定要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中央精神上來,切實增強加快推進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的責任感和緊迫感。

  (一)加快推進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是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重要內容。科學發展觀是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指導方針,也是指導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的強大思想武器。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要求我們不斷改進黨的作風建設和反腐倡廉建設,使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更加符合科學發展觀的要求。推進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切實解決黨員幹部思想觀念、工作作風和能力素質等方面不適應不符合科學發展觀要求的突出問題,能夠為發展這個黨執政興國的第一要務提供有力保證;通過解決損害人民群眾切身利益問題,保障黨員幹部的合法權益,能夠把以人為本的理念貫穿到反腐倡廉工作的各個環節各個方面;把反腐倡廉戰略性目標與階段性任務結合起來,整體推進教育、制度、監督、改革、糾風、懲治各方面工作,能夠進一步增強反腐倡廉建設的系統性和實效性。加快推進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的過程,就是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過程,並通過紮實的工作,服務、保障和促進科學發展觀的貫徹落實。

  (二)加快推進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是貫徹落實反腐倡廉方針的具體體現。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並舉、注重預防的方針,最重要的是正確處理堅決懲治腐敗與有效預防腐敗的關係,做到治標與治本、懲治與預防兩手抓、兩手都要硬。面對當前腐敗現象在一些領域仍然易發多發的勢頭,必須加大查辦違紀違法案件工作力度,始終保持懲治腐敗的高壓態勢。在堅決懲治腐敗的同時,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預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設,拓展從源頭上防治腐敗工作領域,最大限度地減少腐敗問題的發生。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的各項任務中,既包括了從嚴治標的措施,又涵蓋了著力治本的內容,較為全面地體現了反腐倡廉方針的基本要求,向人民群眾表明瞭我們黨反對腐敗的堅定決心,提供了有效遏制腐敗現象滋生的重要途徑和方法。

  (三)加快推進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是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的重點任務。加強以完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為重點的反腐倡廉建設,是我們黨深刻總結反腐倡廉實踐經驗、準確把握我國現階段反腐倡廉形勢得出的科學結論,也是深入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必須抓好的戰略任務。胡錦濤同志在十七屆中央紀委第二次全會上的重要講話中強調,要抓住完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這個重點,著力加強反腐倡廉建設。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在反腐倡廉建設中居於全局的、戰略的地位,既涉及黨的建設和政權建設,又涉及社會管理的方方面面,涵蓋了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的主要任務。加快推進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抓住了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的關鍵,能有效推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各項任務的落實,把反腐倡廉建設提高到一個新的更高水準。

  二、準確把握《決定》關於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的重要部署,加快推進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

  《決定》在總結反腐倡廉實踐經驗的基礎上,圍繞加快推進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強調在堅決懲治腐敗的同時加大教育、監督、改革、制度創新力度,更有效地預防腐敗,並提出了一系列新思路、新舉措、新要求,抓住了反腐倡廉建設的重點,具有很強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當前,關鍵是如何以求真務實的精神和作風把這些任務落到實處。加快推進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要堅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並舉、注重預防,堅持改革創新、統籌推進、重在建設,嚴格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突出重點,全面、系統、紮實地推進反腐倡廉各項工作,在形成拒腐防變教育長效機制、反腐倡廉制度體系、權力運作監控機制上下功夫,不斷取得反腐敗鬥爭新成效。

  ——堅持服從服務於黨領導的偉大事業和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加快推進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事關黨和國家工作大局,必須緊緊圍繞和服務黨領導的偉大事業,按照黨的政治路線來進行,圍繞黨的中心任務來展開,朝著黨的建設總目標來加強。既通過加快推進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服務、保障和促進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以及生態文明建設,又在“五大建設”中推動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不斷完善。既通過加快推進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切實加強反腐倡廉建設,保障和促進黨的其他建設,又通過抓好黨的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制度建設,為反腐倡廉建設提供堅實基礎。

  ——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並舉、注重預防的方針。懲治和預防是反腐倡廉建設相輔相成、相互促進的兩個方面。加快推進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必須堅持治標和治本、懲治和預防兩手抓、兩手都要硬,在堅決懲治腐敗、遏制腐敗現象滋生蔓延勢頭的同時,切實加大教育、監督、改革、制度創新力度,使預防腐敗更有效、更紮實,做到懲治于已然、防患于未然。

  ——堅持統籌協調、整體推進、重在建設。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是一項系統工程。堅持階段性任務與戰略性目標相結合,整合各方面的資源和力量,增強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的科學性、整體性、系統性和前瞻性。堅持加強思想道德建設與加強制度建設相結合、嚴肅查辦大案要案與切實解決損害群眾切身利益的問題相結合、廉政建設與勤政建設相結合、加強對幹部的監督與發揮幹部主觀能動性相結合,切實提高反腐倡廉建設的成效。不斷認識和把握規律,以建設性的思路、建設性的舉措、建設性的方法推進體系建設,形成有利於反腐倡廉建設的思想觀念、文化氛圍、體制條件、法制保證。

  ——堅持改革的精神、創新的思路和發展的辦法。解決滋生腐敗的深層次矛盾和問題,根本出路在於改革。適應形勢和任務發展的需要,以改革精神推進制度建設,以創新思路尋求治本辦法,深化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改革,最大限度減少體制障礙和制度漏洞。深入思考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如何與改革發展的偉大實踐相適應、與改革發展的重要步驟相一致、與改革發展的重大舉措相配套,努力把科學發展觀的要求轉化為推動反腐倡廉工作的正確思路。認真解決損害群眾利益的突出問題、影響改革發展的重大問題、黨風政風方面存在的熱點問題,以重點領域的突破帶動全局工作的開展。

  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加快推進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要按照《決定》的要求,創新思路,加大力度,努力在以下4個方面取得突破。

  (一)貫徹為民、務實、清廉的要求,加強廉潔從政教育和領導幹部廉潔自律。防治腐敗,教育是基礎。《決定》從教育、整治、管理、制度四個層面,提出了需要抓好的重點任務。一是以堅定理想信念、增強宗旨意識、嚴守黨的紀律為主要內容,在全黨深入開展黨性黨風黨紀教育。在當前全球思想文化交流交融交鋒呈現新特點、現代傳媒迅速發展、人們社會交往範圍不斷擴大的情況下,黨員幹部受各種思想觀念影響的渠道明顯增多、程度明顯加深,加強黨性黨風黨紀教育顯得尤為重要、尤為緊迫。《決定》認真總結黨的十六大以來開展保持共産黨員先進性教育活動、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等有效做法,提出把廉政教育列入幹部教育培訓規劃,有針對性地開展示範教育、警示教育、崗位廉政教育,改進教育方式,提高教育實效,著力解決黨員幹部中存在的不適應新形勢新任務要求、不符合黨的性質和宗旨的問題。二是認真落實領導幹部廉潔自律各項規定,依紀依法查處和整治領導幹部利用職務便利為本人或特定關係人謀取不正當利益等問題,進一步規範領導幹部從政行為。三是針對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中出現的新情況,從加強制度建設入手,把群眾關注的領導幹部住房、投資、配偶子女從業等情況列入黨員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的內容;對群眾反映強烈、社會關注的問題,如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國(境)外的公職人員管理,離退休領導幹部在企業和各類學會、協會、基金會任職等,提出規範要求。四是按照節儉、高效、廉潔的原則,繼續推進公務消費和公務接待制度改革。落實《決定》提出的工作任務,要立足於教育、著眼于防範,在增強教育的説服力和感染力、提高教育的針對性和有效性上下功夫。既要抓好已有的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規定的落實,又要堅持與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根據形勢的發展變化,按照《決定》的要求制定具體的政策規定。

  (二)加大查辦違紀違法案件工作力度,保持懲治腐敗高壓態勢。查辦案件是懲治腐敗、加強監督最有力的手段,也是反腐倡廉取信於民的重要體現。針對當前一些領域腐敗現象易發多發勢頭,必須把查辦大案要案與對重點領域的專項治理結合起來。《決定》從3個方面對查辦案件工作提出了進一步要求。一是在堅持中央確立的辦案重點基礎上,根據當前案件特點和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提出嚴肅查辦發生在領導機關和領導幹部中濫用職權、貪污賄賂、腐化墮落、失職瀆職案件,商業賄賂案件,嚴重侵害群眾利益案件,群體性事件和重大責任事故背後的腐敗案件等4個方面重點案件。二是適應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要求,在推進相關改革的同時,提出加強工程建設、房地産開發、土地管理和礦産資源開發、國有資産管理、金融、司法等領域專項治理,堅決遏制一些領域腐敗現象易發多發勢頭。目前,中央已對開展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作出部署,為其他領域專項治理工作探索和積累經驗。三是對完善查辦案件機制制度提出了要求。在形成整體合力方面,強調健全反腐敗協調工作機制,加強查辦大案要案組織協調;在信訪舉報方面,強調健全反腐倡廉網路舉報和受理機制、網路資訊收集和處置機制;在依紀依法辦案方面,強調完善舉報人和證人保護制度,保障被調查人合法權益,依法追究誣告陷害行為;在發揮查辦案件懲戒功能和治本功能方面,進一步強調完善重大案件剖析制度和通報制度,等等。查辦案件工作是政治性、政策性很強的工作,必須緊緊圍繞經濟建設這個中心,堅持從嚴治黨,堅決懲治腐敗,促進科學發展,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堅持正確的政策和策略,處理好積極與穩妥的關係;堅持實事求是,嚴格依紀依法辦案;堅持懲前毖後、治病救人方針,寬嚴相濟,區別對待;堅持反腐敗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充分發揮各方面的職能作用,形成整體合力。

  (三)以加強領導幹部特別是主要領導幹部監督為重點,健全權力運作制約和監督機制。加強對權力運作的制約和監督,是有效預防腐敗的關鍵。《決定》強調以加強領導幹部特別是主要領導幹部監督為重點,建立健全決策權、執行權、監督權既相互制約又相互協調的權力結構和運作機制,推進權力運作程式化和公開透明。一是在堅持和完善“三重一大”制度,即“凡是重大決策、重要幹部任免、重大項目安排和大額度資金使用等重要問題,必須經集體討論作出決定”的基礎上,進一步強調凡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重大決策都要向社會公開,接受群眾監督。二是對落實《中國共産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進一步提出了要求。強調嚴格執行和不斷完善領導幹部述職述廉、誡勉談話、函詢、質詢、罷免或撤換等制度,要求地方黨委常委會把廉政勤政、選人用人等方面工作作為向全委會報告的重要內容。著眼于增強黨政領導幹部的責任意識,結合落實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於實行黨政領導幹部問責的暫行規定》,提出推行黨政領導幹部問責制、廉政承諾制、行政執法責任制。貫徹落實《中國共産黨巡視工作條例(試行)》,要求加強和改進巡視工作,健全巡視工作領導機制,選好配強巡視幹部,完善巡視程式和方式,提高巡視成效。推進黨務公開,在現有試點工作的基礎上,進一步強調健全黨內情況通報制度,及時公佈黨內資訊,暢通黨內資訊上下互通渠道。三是完善紀檢監察機關派駐機構統一管理,完善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加強對財政資金和重大投資項目審計。四是整合監督力量,提出堅持黨內監督與黨外監督、專門機關監督與群眾監督相結合,發揮好輿論監督作用,增強監督合力。加強對權力運作的制約和監督,要緊緊抓住監督重點,完善監督制度,綜合運用各種監督形式,切實加強事前、事中、事後監督。要把加強對幹部的監督同信任幹部、保護幹部、激勵幹部統一起來,充分調動廣大幹部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使廣大幹部充分發揮模範帶頭作用。

  (四)深化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改革,推進反腐倡廉制度創新。黨的十六大以來,反腐倡廉制度建設進程加快,改革力度逐步加大,成效明顯。實踐證明,堅持用改革的辦法解決導致腐敗現象發生的深層次問題,是有效預防腐敗的根本途徑。《決定》強調堅持用制度管權、管事、管人,深化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改革,提高反腐倡廉制度化、法制化水準,抓住了反腐倡廉建設的關鍵。在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方面,提出加快推進政企分開、政資分開、政事分開、政府與市場仲介組織分開,進一步減少和規範行政審批。在司法體制和工作機制改革方面,提出加強對司法活動的監督,健全執法過錯、違紀違法責任追究等制度,保證公正司法。在財政體制改革方面,提出深化預算管理制度改革,完善和規範財政轉移支付制度,加強財政性資金和社會公共資金管理,徹底清理“小金庫”。在金融改革方面,提出健全金融市場機制,加強金融監管和內控機制建設,完善金融賬戶實名制,有效防止和嚴厲懲處利用證券市場和資本運作等手段進行腐敗活動。在投資體制改革方面,提出完善政府重大投資項目公示制和責任追究制。在推進現代市場體系建設方面,提出按照加快形成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現代市場體系要求推進相關改革,建立健全防止利益衝突制度,完善公共資源配置、公共資産交易、公共産品生産領域市場運作機制。在國有企業改革方面,提出完善國有企業權力運作制衡機制、薪酬激勵和約束機制。解決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的腐敗問題,要堅持一手抓懲治、一手抓預防。既要集中力量開展專項治理,對已經暴露出來的腐敗問題,抓緊查處;又要深化改革、創新制度、強化監督,從源頭上剷除腐敗現象滋生的土壤,帶動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的整體推進。

  三、加強領導,統籌規劃,努力形成推進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的整體合力

  《決定》強調,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黨的建設,是全黨的重大政治責任。加快推進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是黨的建設的重要任務,必須在黨委的統一領導下,切實發揮紀委的組織協調作用和黨委、政府部門的職能作用,充分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和創造性,集中全黨全社會的智慧和力量共同完成。

  (一)各級黨委要把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擺上重要位置。各級黨委(黨組)要按照《決定》要求,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全面落實黨建工作責任制,切實擔負起領導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的重要責任。健全黨委統一領導、黨政齊抓共管、紀委組織協調、部門各負其責、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格局。嚴格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明確責任分工,強化責任考核,嚴格責任追究。黨委(黨組)書記要負總責,領導班子其他成員要根據分工抓好職責範圍內的工作。要把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情況列為對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考核的重要內容,做到履行責任有規範、檢查考核有標準、責任追究有依據。

  (二)各級紀委要切實承擔起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中的重要責任。十七屆中央紀委第四次全會對學習貫徹黨的十七屆四中全會精神,加快推進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深入開展反腐敗鬥爭,作出了具體部署,提出了明確要求。各級紀委要把加快推進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作為工作的重中之重,協助黨委(黨組)抓好落實。對《決定》作出明確規定的,要制定實施方案和配套細則;對《決定》提出指導性要求的,要列出專題,緊密結合紀檢監察工作實際,在調查研究的基礎上,提出可行性意見。要按照《關於推進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的檢查辦法(試行)》的要求,加強對工作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對那些責任不落實,措施不得力,不抓不管,敷衍應付,以致造成工作落空、出了問題的,要嚴肅追究有關領導的責任。

  (三)黨委和政府職能部門要充分發揮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中的重要作用。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的許多任務,是黨委和政府職能部門職責範圍內的工作。推進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必須充分發揮黨委和政府職能部門的作用。黨委和政府職能部門特別是中央和國家機關要把懲治和預防腐敗各項任務貫穿于制定經濟、文化、社會發展政策的全過程,融入本部門本行業的實際工作中,深入搜尋容易誘發腐敗問題的部位和環節,研究提出防治措施並抓好落實,為推進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作出新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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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張曉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