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0月19日電(記者 鄒偉)記者從19日召開的公安部相關會議上獲悉,公安部決定將原定10月15日結束的整治酒後駕駛專項行動延續至12月底。
公安部副部長黃明在會議上表示,鋻於酒後駕駛違法行為具有長期性,反覆性等特點,應人民群眾的要求,公安部決定將嚴厲整治酒後駕駛違法行為專項行動延續至12月底。在下一步的專項行動中,各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將繼續保持嚴管態勢不鬆勁,做到六個“進一步”。
這六個“進一步”分別為:進一步加大酒後駕駛整治的力度,鞏固大城市整治的成果,並向中小城市和城鄉接合部延伸;進一步爭取黨委政府領導的支援,積極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健全公務員酒後駕駛違法行為抄告制度,對酒後駕駛違法與保險費率浮動制度和個人不良信用制度掛鉤進行探索;進一步提高打擊酒後駕駛的能力,繼續嚴格執行“四個一律”,加大執法監督和責任追究力度,推動有條件的市、縣建立具有法定資質的血液酒精含量鑒定機構;進一步建立完善長效機制,把整治工作經驗做法制度化、常態化;進一步健全完善社會宣傳溝通機制;進一步帶動對其他嚴重交通違法行為的整治,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暢通。
據介紹,嚴厲整治酒後駕駛違法行為專項行動取得了階段性成效。截至10月15日,全國共查處酒後駕駛違法行為12.2萬起,其中醉酒駕駛1.9萬起,罰款處罰12.2萬人次,暫扣駕駛證10.8萬本,行政拘留1.7萬人次,因酒後駕駛導致事故起數、死亡人數同比分別下降34.5%、38%。
公安部有關負責人指出,各地在酒後駕駛專項整治行動中積累了許多好的經驗,如強化部門聯動,創新方法手段,加強常態管理及宣傳引導等;同時,酒後駕駛專項整治工作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現在各地工作進展不平衡,“四個一律”沒有得到嚴格落實,酒後駕駛違法行為在一些中小城市和農村地區還大量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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