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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關於落實《政府工作報告》重點工作部門分工的意見(2012.03.22)

時間:2012-03-28 08:53   來源:中國政府網

  國務院關於落實《政府工作報告》

  重點工作部門分工的意見

  國發〔2012〕13號

  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根據黨中央關於2012年工作部署和十一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通過的《政府工作報告》,為做好今年的政府工作,實現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預期目標,現就《政府工作報告》明確的重點工作提出部門分工意見如下:

  一、促進經濟平穩較快發展

  (一)繼續實施積極的財政政策。保持適度的財政赤字和國債規模。今年擬安排財政赤字8000億元,其中中央財政赤字5500億元,代發地方債2500億元。優化財政支出結構、突出重點,加大對教育、文化、醫療衛生、就業、社會保障、保障性安居工程等方面的投入,加大對“三農”、欠發達地區、科技創新和節能環保、水利、地質找礦等的支援。嚴格控制“三公經費”,大力精簡會議和文件,深化公務用車制度改革,進一步降低行政成本。繼續控制樓堂館所建設規模和標準,壓縮大型運動會場館建設投入。全面加強對重點領域、重點部門和重點資金的審計。實施結構性減稅。認真落實和完善支援小型微型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發展的各項稅收優惠政策,開展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繼續對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進行清理、整合和規範。加強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和風險防範。繼續妥善處理存量債務。進一步清理規範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公司。堅決禁止各級政府以各種形式違規擔保、承諾。嚴格控制地方政府新增債務,將地方政府債務收支分類納入預算管理。(財政部、發展改革委、審計署、海關總署、稅務總局、國管局等負責。列第一位者為牽頭部門,其他有關部門或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下同)

  (二)繼續實施穩健的貨幣政策。按照總量適度、審慎靈活的要求,兼顧促進經濟平穩較快發展、保持物價穩定和防範金融風險。綜合運用各種貨幣政策工具,調節好貨幣信貸供求,保持社會融資規模合理增長。廣義貨幣預期增長14%。優化信貸結構,支援國家重點在建、續建項目和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加強對符合産業政策、有市場需求的企業特別是小型微型企業的信貸支援,切實降低實體經濟融資成本。繼續嚴格控制對高耗能、高污染和産能過剩行業的貸款。完善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增強人民幣匯率雙向浮動彈性,保持人民幣匯率在合理均衡水準上的基本穩定。大力發展外匯市場,為市場主體提供更多的匯率避險工具,管好用好外匯儲備。建立健全系統性金融風險防範和監管協調機制,增強抵禦風險能力。加強跨境資本流動監控。規範各類借貸行為,引導民間融資健康發展。(人民銀行、發展改革委、金融監管機構、環境保護部、審計署等負責)

  (三)著力擴大消費需求。加快構建擴大消費的長效機制。大力調整收入分配格局,增加中低收入者收入,提高居民消費能力。完善鼓勵居民消費政策。大力發展社會化養老、家政、物業、醫療保健等服務業。鼓勵文化、旅遊、健身等消費,落實好帶薪休假制度。積極發展網路購物等新型消費業態。支援引導環保建材、節水潔具、節能汽車等綠色消費。擴大消費信貸。加強城鄉流通體系和道路、停車場等基礎設施建設。加強産品品質安全監管。改善消費環境,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發展改革委、財政部、民政部、工業和資訊化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商務部、住房城鄉建設部、衛生部、人民銀行、交通運輸部、質檢總局、工商總局、銀監會、體育總局、旅遊局、全國老齡辦等負責)

  (四)不斷優化投資結構。保持投資穩定增長,促進投資和消費良性互動。認真落實《國務院關於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10〕13號),出臺具有可操作性的實施細則。加強政府投資對結構調整的引領作用,優先保證重點在建、續建項目,有序推進國家重大項目開工建設。把好土地、信貸、節能、環保、安全、品質等準入和審核關,加強對重大項目特別是政府和國有投資項目的監管、督查,提高投資品質和效益。(發展改革委、工業和資訊化部、財政部、住房城鄉建設部、人民銀行、國土資源部、環境保護部、審計署、質檢總局、安全監管總局、監察部、銀監會、統計局、能源局等負責) 

編輯:郭瑩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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