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臺灣行政機構會議26日通過證所稅版本,財政部門負責人劉憶如表示,制度的建立最重要,希望大家即使不滿意但可以接受。
臺“行政院”會議上午通過攸關課徵證所稅的“所得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與“所得基本稅額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會後由主持政務審查的“政務委員”管中閔與劉憶如召開記者會,對外説明。
媒體詢問有“立委”不滿證所稅方案,劉憶如舉資深股民“阿土伯”對4月12日“財政部”公佈版本表達“不滿意但可接受”為例表示,當局立場除量能課稅外,還要兼顧稅收穩定、稽徵成本、市場穩定與國際競爭力原則。
她説,不同的人對這4項原則有不同的關心,但當局希望求取制度的建立,對金字塔頂端的人先建立第一步,這些人賺到錢對稅收能有多一點貢獻。
劉憶如表示,制度的建立可能很多人會説不滿意,“我們希望大家即使不滿意但可以接受”,以邁向制度建立的第一步。
自然人部分,期貨交易所得稅不納入課稅;劉憶如表示,“財政部”一直希望期所稅納入,因為有人在現貨市場買進到期貨市場放空,放空主要理由是避險。
她舉例,如果依照原先“財政部”版本,在現貨市場賺1000萬元(新台幣 下同),期貨市場虧400萬元,則所得600萬元必須課稅;如果期所稅不納入,變成以現貨市場賺的1000萬元計算。
劉憶如説,“財政部”希望將期所稅納入;不過依“金管會”提供資料,法人在期貨市場從事避險,個人在期貨市場卻只做單邊,因此“金管會”希望期所稅不要納入,最後版本依照“金管會”建議拿掉期所稅部分。
課稅後是否增加稽徵成本?劉憶如説,自然人門坎是400萬元,這部分很多是券商的VIP客戶,可以請券商提供每個月的對帳單,稽徵成本“應該是還好”。
外界質疑外資免稅,劉憶如説,這是很大的誤會,因為在臺灣有營業處所的外資要課稅,例如花旗;不課稅的是島外法人。
如何防堵人頭戶?劉憶如表示,法已明訂利用人頭戶會有適用的罰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