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臺當局行政機構“人事行政局”5日表示,“人事行政總處”、“主計總處”及“公平交易委員會組織法”6日正式施行,“人事總處”將由“人事局長”吳泰成接下首任“人事長”職務。
據“人事局”指出,配合行政機構組織改造,“人事總處組織法”及所屬“公務人力發展中心與地方行政研習中心組織法”2011年11月14日公佈,經行政機構考慮政務推動及組改作業進度,2012年2月1日核定人事總處及所屬兩“中心組織法”,配合行政機構人事改組于2月6日同時施行。
“人事局”説,這次“人事總處”的調整,除將原設置的地方人事行政處及所屬“公務人員住宅及福利委員會”裁撤外,業務單位也重行整並調整,落實組織合理精實原則。
吳泰成表示,“人事局”成立已逾44年4個月,改為“人事總處”,不僅是名稱的改變,更代表歷史責任的傳承與延續,轉型蛻變與開創新局。
他説,未來將致力人事行政相關工作的革新與發展,培育公務人才與領導力以激發公務人員士氣與潛能,並持續推動完成行政機構組織改造相關工作,使文官團隊獲得民眾肯定,符合各界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