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臺灣高等法院今天(14日)就陳水扁偽證案開準備庭,陳水扁庭訊時表示,“總統”的“機密特權”非常嚴肅且高層次,幕僚都不一定知道細節,而林德訓等人在檢方證詞與他無關。
臺灣高檢署查黑中心在2006年間偵辦“國務費案”時,陳水扁涉嫌在檢察官傳訊前後任辦公室主任馬永成、林德訓等人之前,召集兩人進入玉山官邸商議,教唆兩人謊稱發票由“總統”交給辦公室主任以申報“國務機要費”。臺北地院一審依教唆偽證罪判扁2月徒刑。
臺灣高等法院今天召開準備庭,陳水扁説,他在案發後才知道林德訓在檢方的説法,事前並不知情。陳水扁委任律師則指出,玉山官邸會議的目的是政治分析,而非教唆馬永成、林德訓等人作偽證。
律師表示,陳水扁當時在會議中不便向幕僚透露機密外事相關細節,同時也以與內容不符的代號來稱呼這些“機密外交案”,因此林德訓等人所陳述若與事實有差異,是因“總統”為保護機密外事而行使機密特權所致。
律師表示,希望傳證人林德訓、前“總統府”機要室主任曾天賜、前“總統府”出納陳鎮慧説明,但檢察官認為沒必要。審判長于庭末諭知將於12月15日上午召開闔議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