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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軍火大王離世 幫會地位高過蔣介石(圖)

時間:2011-06-30 10:33   來源:國際線上

2000年單亦誠返臺投案被媒體包圍。圖片來源:國際線上

  他黑白通吃,既是青幫大佬,又在臺軍中“説話算話”

  90歲的臺灣軍火大王單亦誠日前在上海去世。由於此人身家過億、風流成性,同時擁有青幫背景、在臺軍中地位頗高,因此其經歷引起島內媒體極大興趣。同時,令外界遺憾的是,作為臺灣20多年來最大的懸案——尹清楓命案關鍵證人,單亦誠不曾透露半點口風。他走後,尹案恐怕再無真相大白之日。

  幫會地位高過蔣介石

  據臺灣媒體報道,單亦誠1949年隨國民黨遷臺,以海軍中士退伍。幫會組織青幫一直在臺軍中具有極大影響力,因此單亦誠雖然軍職不高,但因為身屬青幫中輩分極高的22代“通”字輩,一直被尊稱為“單將軍”或“單老爺子”。據傳,當年在上海拜在青幫大佬黃金榮門下的蔣介石,也只是23代“悟”字輩,幫會地位低於單亦誠。

  由於出手闊綽、口風甚緊,單亦誠在黑白兩道都吃得開。早年間,單亦誠做過陸軍裝甲車、槍械及空軍軍品生意。其生意夥伴透露,單亦誠鋻於自己的青幫大佬身份,行事極為低調,應酬多在自家別墅進行。由於早年軍火生意利潤驚人,單亦誠身家超過百億元新台幣(4元新台幣約合1元人民幣)。

  單亦誠涉足海軍生意的第一單是“獵雷”艦。當時他的單氏公司代理德國A&R軍工廠業務,為了成功競標“獵雷”艦採購案,其曾通過關係行賄軍方負責人郭力恒250萬元新台幣。1993年海軍上校尹清楓意外身亡後,軍方採購弊案相繼浮出水面,單亦誠迅速離開臺灣。據臺“監察院”調查報告顯示,單亦誠此後6年一直住在香港新世界大廈的豪華公寓內,某集團每月提供其三四十萬港幣的生活費,算下來花費近1億元新台幣。

  之後,單亦誠後因持假護照遭香港警方逮捕,交保後於2000年間返臺投案。被保釋後,2002年,單亦誠再以養病為由申請解除限制離臺,獲准後即前往上海定居,再未返臺。多年來,單亦誠一直被視為尹案破案關鍵,因為當年尹清楓遇害與海軍青幫勢力難脫干系。尹案中單亦誠最終能全身而退,令島內輿論感慨,此案絕對是多方勢力上下共謀的結果。

  終身不娶乾女兒近百

  據臺灣媒體報道,單亦誠祖籍山東高密縣,出身當地名門望族。身材魁梧、容貌翩翩的單亦誠從不缺女人緣,但他終身未娶,理由是“婚姻是人類社會最不符合人性的制度”。雖然一生無後,單亦誠卻認了近百名乾女兒,身旁總是美女如雲。由於出手大方,單亦誠結交了演藝圈一票好友,歌手蔡幸娟事業陷入低潮時,單曾出手接濟。還有傳言稱單亦誠與山東同鄉林青霞交情甚好,曾讚美對方“太特別了”。

  單亦誠最為人熟知的風流韻事,是與臺灣紅極一時的女星湯蘭花的一段情。曾有媒體報導,單亦誠熱烈追求過湯蘭花,兩人談了一場忘年戀。多年後湯蘭花側面證實:“對他第一印象,熱情吧,每次吃飯都是好多朋友……年輕的時候多多少少,都會有人對我獻殷勤嘛,不會只有一個。”

  晚年雖在上海養病,單亦誠也一樣過得不寂寞。一名熟悉單亦誠的臺商介紹説:“老爺子愛熱鬧,天天席開兩三桌很正常,看別人大快朵頤享受美食就很開心,像是自己吃一樣。”據悉,單亦誠身體還硬朗時,經常邀請朋友打麻將,從早上開始打到吃午飯,下午喝喝小酒然後繼續打到晚上。但自從他患上癌症體力不支後就很少再打。儘管熱情好客,但單亦誠對外一直保持低調。他居住的豪宅“大都會”警衛森嚴,四週林木扶疏,視線隱密。同時,單亦誠特別不喜歡照相,一些客人想與他合照都被拒絕。目前外界僅有2002年他被遣送回臺時媒體拍到的幾張照片。

  青幫勢力滲透臺軍

  臺灣《中國時報》認為,單亦誠的去世讓島內很多退役老將都松了一口氣,因為他知道太多臺軍中青幫勢力的所作所為。據悉,國民黨遷臺後,蔣介石為了鞏固統治、肅清異己,大力扶植青幫。幾十年下來,青幫在臺軍中的勢力已經無處不在,甚至能影響重大軍購、人事升遷。海軍上校尹清楓當時先後經手了“海測”艦、“獵雷”艦、“拉法葉”艦的選型、編制預算工作,但因為人耿直、追查採購弊案意外身亡。據悉,當時涉案軍官中有15人是青幫成員,有猜測認為單亦誠極可能是幕後真兇。尹案至今查不出真相,多少跟青幫成員相互掩蓋有關。

  對於為何加入青幫,一名低階軍官透露説,很多人是因為自己希望被照顧、提拔而加入的。入幫儀式由島內輩分最高的青幫頭目“戴老爺子”主持,“場面盛大,氣氛嚴肅”。但尹清楓命案和江南命案發生後,臺當局開始大力整頓軍紀,青幫勢力受到衝擊。2006年“戴老爺子”去世後,軍中青幫勢力就更加式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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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軍火商不敢輕易胡來

  對於單亦誠的種種軼事,島內具有軍方背景的“立委”透露,“拉法葉”艦採弊案爆發後,如今的軍火商相較過去的老派軍火商做事更有節制,不輕易胡來。

  有“立委”透露,過去軍購案分成軍售和商售兩種。軍售多是當局對當局進行武器交易,商售則是零件採購或更換等。相比之下,商售對軍火商較有利潤空間。這名“立委”表示,軍火商主要分美國和歐洲派系,美國跟臺灣地區做生意大多是在島內設立代表或子公司。美國對軍火採購管理較為嚴格,因為法律規定軍火商不準收買官員,所以過去很少聽説和美國的軍火交易會鬧出醜聞。一般牽涉軍火醜聞的大都是歐洲國家。而“拉法葉”艦案後,臺灣就很少向歐洲採購軍火,法國也因為此案重新管理軍火商,建立了新的採購制度。(《世界新聞報》記者/吳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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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吳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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