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醫保為何給數倍于國産藥的過期專利"洋藥"買單?

時間:2009-11-05 08:14   來源:人民網

  核心提示:在我國,“原研藥”主要是指過了專利保護期的進口藥。目前,“原研藥”在我國的定價遠遠高於《藥品政府定價》規定的標準。同等品質的國産仿製藥與“原研藥”差價懸殊。

  儘管“原研藥”與仿製藥品可能在工藝等方面存在一定差異,但這種差異在療效上有多大程度反映,還沒有臨床上的數據支援,缺乏循證醫學的證據。

  “原研藥”與仿製藥存在著巨大的價格差異,讓國內企業喪失了平等競爭的權利,生存空間受到嚴重擠壓。

  為改變這一不合理現狀,建議政府制訂有利於平等競爭的藥物政策。加大政府採購國産藥品的力度,支援國産創新藥優先進入醫保目錄。在醫保政策上,應按同等品質仿製藥的價格報銷,“原研藥”高出部分由患者自付或通過商業保險支付,避免醫保為高價藥買單,節約國家有限的醫保資金。

  ①同樣成分價格懸殊

  65歲的楊先生患有高血壓,常年吃一種進口藥“絡活喜”,一片5元錢,血壓一直控制得不錯。最近,他到廣州一家小醫院看病,順便開點藥。醫生告訴他,這裡開不了“絡活喜”,只能開國産仿製藥“安內真”,有效成分都是苯磺酸氨氯地平,療效一樣,但價格比“絡活喜”便宜很多,一片不到1元錢。楊先生半信半疑,試著吃了一段時間,血壓也能控制在正常水準。雖然兩種藥醫保都能報銷,但老楊卻很困惑:同樣成分的降壓藥,國産和進口為何價格如此懸殊?

  “絡活喜”的通用名為苯磺酸氨氯地平,由美國輝瑞公司生産,在我國被稱為“原研藥”。它是輝瑞公司在全球最先提出申請,並獲得專利保護。如今,它已過了專利保護期,其他企業均可仿製。

  根據國家發改委出臺的《藥品政府定價辦法》,已過發明國專利保護期的原研製藥品比GMP 企業生産的仿製藥品,針劑差價率不超過35%,其他劑型差價率不超過30%。同時規定,藥品政府定價,要綜合考慮其合理生産經營成本、利潤,同類藥品或替代藥品的價格,必要時要參考國際市場同種藥品價格。

  自2004年以來,國家幾次下調藥品零售價格,最近一次降價後,國內藥企的藥品價格普降60%以上 ,外資企業的專利藥降價20%,但非專利藥只降價25%左右。以注射用頭孢曲松鈉為例,羅氏公司生産的原研藥“羅氏芬”的價格高達80多元,而國産的仿製藥卻僅有4—5元左右,兩者的價格差了近20倍。

  中國醫藥企業管理協會副會長郭雲沛認為,根據我國法律,專利藥可以得到專利法的保護。但是,沒有任何一部法律或法規規定了“原研藥”的保護問題。以所謂“原研製”為名對過了專利期的進口藥品予以保護不合法。

  ②療效差異無臨床證據

  根據我國規定,“原研藥”可以單獨定價。北京賽科藥業是國內最早仿製絡活喜的公司,商品名稱為“壓氏達”(苯磺酸氨氯地平)。2008年在美國按照美國標準進行的生物等效試驗證明,“壓氏達”和“絡活喜”完全等效,兩者具有相同的臨床療效和安全性。

  在國家發改委公佈的《關於精氨酸等354種藥品最高零售價格的通知(發改價格[2006]2989號)》文件中,儘管壓氏達這個産品已經完全達到了國際品質水準,但是囿于目前的價格管理政策,該産品在國內的定價仍然是按照國內GMP水準的定價,即最高零售價27.5元(5毫克7片),和“絡活喜”的最高零售價42.3元(5毫克7片)相差1/3。

  據悉,我國引入“原研藥”的目的,是填補一些在國內沒有的空白藥品。郭雲沛説,如果是國內沒有同類的藥物,出於防病治病的考慮,在價格政策上給予優惠,是應該的。但如果是過了專利保護期,特別是國內有了同等品質的仿製藥後,就沒有必要再進行價格上的優惠。

  那麼,“原研藥”在品質上是不是明顯優於國內的仿製藥?中國醫藥企業管理協會會長于明德表示,我國的藥品生産都是經過嚴格GMP認證的,藥品品質完全可以達到臨床治療要求的。在我國,除極少藥品品質不高,絕大部分藥品品質還是很不錯的。

  業內人士認為,儘管“原研藥”在生産條件、原輔材料、工藝設備、工藝設備、技術水準、品質管理等方面,與仿製藥品存在一定差異,但這種差異在療效上有多大的反映,還沒有臨床上的數據支援,缺乏循證醫學的證據。一般來説,仿製企業都會將仿製藥與被倣藥相比對,以期達到同樣的品質。如仿製“絡活喜”的企業,都會選擇“絡活喜”作為對照品種,來比較安全性、療效、血藥濃度等。如果藥品存在明顯的品質差異,國家是不會審批的,企業也不會拿到國藥準字批件。

  ③擠壓國産藥空間

  在藥品招標中,冠以“原研藥”名稱的過期專利藥屬於單獨的品質層次,沒有競爭對手,因而獲得了壟斷優勢。

  在各地的藥品招標採購過程中,中標的國産藥品價格下降幅度大大超過進口藥品。以去年廣東、上海、重慶、河南和天津市降血壓藥的中標情況為例:通用名稱為苯磺酸氨氯地平,有4個不同的商品名稱分別是絡活喜(輝瑞)、安內真(蘇州東瑞)、蘭迪(揚子江)和寧中(魯抗),同樣是5毫克7的規格,絡活喜在廣東的中標價最低是34.7元,在重慶的中標價最高為38元,有6個省市全部中標。而其他3種仿製藥,在有的省市並沒有中標。為了中標,安內真在廣東的中標價只有5.83元。

  在藥品的使用過程中,醫院執行《處方管理規定》中的“一品兩規”(同一種藥品,原則上只用兩個廠家的産品)。北京世紀壇醫院心內科主任楊水祥説,在執行的過程中,就變成了一個進口産品和一個國産品種。像降壓藥,一個品種是“絡活喜”,另一個品種是國産的。國內生産此類藥品的廠家眾多,為了擠進這一個名額,付出昂貴的代價,而進口藥品穩坐釣魚臺。“一品兩規”的規定,在無形中限制了國産藥物的使用,讓老百姓花了更多的錢。

  北京賽科藥業副總經理王文峰説,原研藥與仿製藥存在著巨大的價格差異,內資企業喪失了平等競爭的權利,生存空間受到嚴重擠壓。

  以佔據中國藥品市場前列的高血壓藥為例,自2005—2007年佔領醫院市場份額的前10名廠家中,8家企業均為外資企業。2007年,這8家外企一共佔領了高血壓藥醫院銷售額的60%。中國制藥産業在外資企業的大舉進逼之下,市場份額不斷萎縮。

  郭雲沛説,“原研藥”在我國市場上享受種種優惠政策,是“超國民待遇”。

  ④醫保不應為高價藥埋單

  在今年初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舉行的發佈會上,國家發展改革委副主任彭森曾表示,解決原研藥和仿製藥價格的差距問題是一個很敏感的問題。為此醫改確定了原則,一方面鼓勵企業進行藥品的創新型研究和投入,首倣上市後,後上市的仿製藥品還是實行從低的價格,防止低水準重復建設。同時為促進企業公平競爭,在原研藥和仿製藥價格上要有一個逐步縮小的過程。今後對於新上市的藥品,將保持原研藥和仿製藥的價格有合理銜接。

  北京阜外心血管病醫院楊躍進教授認為,在定價政策上,原研藥可以和仿製藥拉開距離,按規定比例加價,但不能差距太大。在醫保政策上,應按同等品質的仿製藥的價格報銷,原研藥高出部分由患者自付或是通過商業保險支付,這樣才能避免醫保為高價藥埋單,節約國家有限的醫保資金。

  全國人大代表、解放軍總院李小鷹教授表示,一個國家醫藥産業的技術進步,需要有一個漫長的發展過程。建議政府制訂有利於平等競爭的藥物政策。加大政府採購國産藥品的力度,支援國産創新藥優先進入醫保目錄,減少醫保費用的不合理支出。

  專利藥 原研藥 仿製藥
 
  專利藥:指在全球最先提出申請,並獲得專利保護的藥品。

  原研藥:在我國,主要是指過了專利保護期的進口藥。

  仿製藥:專利藥過了保護期,其他企業均可仿製,這類仿製的藥品通常被稱為仿製藥。在美國,品牌藥是有商品名的藥,仿製藥不能有商品名,只能用通用名,所以仿製藥又叫做通用名藥。例如,輝瑞公司生産的氨氯地平片叫做絡活喜, 其他仿製藥廠的産品都叫做氨氯地平。

  目前,我國絕大多數藥品生産企業都在生産仿製藥,並註冊了相應的商品名稱。根據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2006年3月發佈的《關於進一步規範藥品名稱管理的通知》規定,我國今後不再為仿製藥批准商品名。(王君平)

  創新藥為何長不大 

   最近,一位海歸博士參加了幾次頗有影響的醫學論壇,他發現:在會上,沒有一項大型臨床研究是中國自主開展的,沒有一個大會不是由外資藥企贊助的,沒有一個會議推廣中國自主研發的新藥。他呼籲,中國應像保護大熊貓一樣保護國産創新藥物,否則國産創新藥將面臨“全軍覆沒”的危險。

  此語並非危言聳聽。資料顯示,近20多年來,我國共批准了40多個一類化學新藥。但是,絕大多數已經奄奄一息,根本沒有能力與外資藥抗衡。如今,在慢性病領域,外資藥品長驅直入,幾乎壟斷了市場。而中國醫藥企業的創新能力基本被摧毀,創新動力也越來越弱,絕大多數企業只能靠仿製藥生存。長此以往,進口藥一旦獨霸江湖,中國人將不得不吃“天價藥”。

  那麼,國産創新藥為何“長不大”?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缺乏良好的生存環境。例如,有的創新藥審批時間太長,挫傷了企業的積極性;有的創新藥誕生不久,就會冒出多家同類仿製藥,智慧財産權無法得到保護;有的遲遲進不了醫保目錄,市場無法打開,最終被拖垮。事實上,對於創新藥來説,專利期就是生命。一般來説,新藥發明專利期是20年,從研發到生産往往需要10多年,如果不能儘快進入醫保目錄,等到鋪開市場時,專利期基本已過。而新藥研發投入高、風險大、週期長,如果無法早日獲得利潤回報,企業就會陷入困境。因此,國産創新藥大多難逃“科研成功,市場失敗”的命運。

  更重要的是,中國藥企與外資藥企無法享有同等“國民待遇”。在專利期內的進口藥,可以高額定價;過了專利期的進口藥,仍以所謂“原研藥”的名義,繼續保持高定價,有的甚至比國外價格還高,依然能進入國家醫保目錄。同時,我國在藥品招標時,把“原研藥”作為一個單獨的品質層次,使其沒有競爭對手,價格得到保護。而醫院採購藥品實行“一品兩規”政策,實際上就是一個進口藥和一個國産藥。如此一來,國産藥低價廝殺,進口藥坐收漁利。由於進口藥享受了“超國民待遇”,利潤和市場推廣費遠遠超過國産藥品,因而銷售一路攀升。在不公平的競爭環境下,中國藥企很難再有實力研發新藥。

  其實,中外藥企無法享受同等待遇,既不符合國際慣例,也違背了市場經濟規則。從短期看,這種做法似乎有利於吸引外商投資,但從長遠看,不利於整個醫藥産業的健康發展。因為市場經濟是法治經濟,只有創造一個公平的“遊戲規則”,讓企業合理有序競爭,才能保持國民經濟的活力。

  中國是一個擁有13億人的發展中國家。如何用有限的財力,維護最大多數人口的健康,是醫改的緊迫課題。當前,群眾看病貴呼聲強烈,而看病貴的一個重要原因就是藥價高,尤其是進口藥定價過高。因此,有關部門應儘快改變不合理的藥物政策,為中外藥企創造平等的競爭機會。惟其如此,中國的創新藥才能脫穎而出,百姓才能真正受益。(白劍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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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陽艷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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