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困難中小企業緩繳社保費延時

時間:2009-08-20 08:37   來源:新華網

  新華網北京8月19日電  國務院總理溫家寶19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研究部署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審議並原則通過《全民健身條例(草案)》和《外國企業或者個人在中國境內設立合夥企業管理辦法(草案)》。

  會議指出,中小企業是我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要力量。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是保持國民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的重要基礎,是關係民生和社會穩定的重大戰略任務。受國際金融危機衝擊,去年下半年以來,我國中小企業生産經營困難。中央及時出臺相關政策措施,加大財稅、信貸等扶持力度,改善中小企業經營環境,中小企業生産經營出現了積極變化,但發展形勢依然嚴峻。必須採取更加積極有效的政策措施,幫助中小企業克服困難,轉變發展方式,實現又好又快發展。

  會議指出,促進中小企業發展要堅持解決當前問題與著眼全面發展相結合,堅持保持平穩較快發展與推進結構調整和技術進步相結合,堅持改善外部環境與引導企業加強管理相結合,注重提高企業素質,走可持續發展之路。當前,要繼續落實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在此基礎上進一步採取新的扶持措施:(一)完善政策法律體系,為中小企業發展營造公開、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和法律環境。擴大市場準入範圍,降低準入門檻。制定政府採購扶持中小企業發展的具體辦法。對困難中小企業的階段性緩繳社會保險費或降低費率政策執行期延長至2010年底。(二)切實緩解中小企業融資難。鼓勵各地建立小企業貸款風險補償基金,對金融機構小企業貸款按增量給予適度補助。對商業銀行開展中小企業信貸業務實行差異化的監管政策。加快創業板市場建設,增加中小企業直接融資規模。穩步擴大中小企業短期融資券和集合債券的發行規模。設立包括中央、地方財政出資和企業聯合組建的多層次中小企業貸款擔保基金和擔保機構。(三)加大對中小企業的財稅扶持。逐步擴大中央財政預算扶持中小企業發展的專項資金規模,重點支援中小企業技術創新、結構調整、擴大就業。加快設立國家中小企業發展基金,引導社會資金支援中小企業發展。研究對小型微利企業的稅收扶持政策。堅決清理和禁止不合理收費,減輕中小企業社會負擔。(四)加快中小企業技術進步和結構調整。中央預算內技術改造專項投資和地方政府都要安排專項資金,支援中小企業技術改造。鼓勵大型企業加強與中小企業協作配套。支援中小企業在科技研發、工業設計等生産性服務業和軟體開發、網路動漫等新興産業發展。(五)支援符合條件的中小企業參與家電、農機、汽車摩托車下鄉和家電、汽車以舊換新等業務。落實出口退稅等政策,支援中小企業開拓國際市場。(六)加強和改善對中小企業的服務。積極培育各類中小企業服務機構,加快建設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小企業創業基地和中小企業資訊服務網路。全面清理並進一步減少、合併行政審批事項,為中小企業提供便捷服務。

  會議審議並原則通過了《全民健身條例(草案)》和《外國企業或者個人在中國境內設立合夥企業管理辦法(草案)》。會議決定,上述草案經進一步修改後,由國務院公佈施行。

編輯:高斯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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