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表明,中央企業28.42億元損失已無法追回

時間:2009-12-31 08:13   來源:新華網

  新華網北京12月30日電(記者張曉松)審計署30日公佈的2008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查出問題整改結果顯示,13戶中央企業因決策失誤、管理不善和違規操作等造成的損失中,初步確認有28.42億元已無法追回。

  審計機關對中國航太科工集團公司等13戶中央企業進行的審計發現,由於決策失誤、管理不善和違規操作等,共造成損失和國有資産流失63.72億元。儘管有關企業正在採取措施挽回損失,但初步確認有28.42億元損失已無法追回。

  審計還發現,13戶企業多計利潤12.86億元,少計利潤53.69億元,多計資産9.67億元,少計資産58.47億元。對此,13戶企業已全部整改。

  在企業經營發展方面,審計發現,引導和支援企業提升核心競爭力的相關政策措施有待進一步完善。對此,有關部門正在研究進一步完善引導和支援企業提升核心競爭力的相關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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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陽艷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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