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臺北11月22日電(記者陳斌華 應堅)臺灣檢方特偵組主任陳雲南22日證實,檢方在上個月已收到瑞士司法機關提供的文件,包含陳水扁兒子陳致中、兒媳黃睿靚在瑞士相關銀行的賬戶資料,證實陳致中確實在陳水扁家海外洗錢案中扮演主導角色。
綜合臺灣媒體報道,瑞士聯邦檢察署已將陳水扁家海外2100萬美元(約合新台幣7億元)的賬戶資料,輾轉送抵特偵組。資料顯示,陳致中曾在多份文件上簽名,委託瑞士蘇格蘭皇家銀行、美林銀行等機構,設立兩家公司,洗錢2108萬美元,陳致中身兼主要受益人及賬戶授權代理人,控管賬戶資金流向。報道説,這一證據對陳致中極為不利。特偵組將把這份重要洗錢證據呈送臺灣高等法院,作為合議庭審理洗錢案的重要參考。
今年9月11日,臺北地方法院就洗錢案、“機要費”貪腐案、龍潭購地弊案、南港展覽館弊案等陳水扁及家人涉及的多起弊案作出一審判決,陳水扁、吳淑珍夫婦均被判無期徒刑,兩人各被科以新台幣2億元、3億元罰金;陳致中被判刑2年6個月,並科罰金新台幣1.5億元;黃睿靚被判刑1年8個月,並科罰金新台幣1.5億元,緩刑5年,須支付公庫緩刑公益金新台幣2億元。上述弊案目前處於二審程式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