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率先推出臺灣學生就業政策 與大陸生待遇同等

時間:2009-05-11 08:38   來源:新華網

  新華網福州5月10日電(記者康淼)福建省日前正式印發《關於做好取得內地(祖國大陸)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的臺灣學生來閩就業有關工作的通知》,臺生在福建省內就業將與大陸普通高校畢業生在工資福利、社會保險、子女教育等方面享有同等待遇。福建省成為大陸首個推出臺生就業政策的省份。

  福建省人事廳廳長叢遠東介紹説,這一政策有兩大特點:首先,在就業方向上,在大陸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的臺生,符合相關政策規定和用人單位需要的,可以自主應聘或受雇到福建省內的國有企業單位和各類公有制經濟組織就業。取得大陸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碩士以上學位的臺生,符合福建省事業單位招聘條件的,可以通過參加公開招聘應聘到福建省內的事業單位就業。

  其次,臺生來閩就業與大陸同類畢業生享受同樣待遇。臺生在閩就業與大陸普通高校畢業生在工資福利、社會保險、子女教育等方面享有同等待遇。

  福建省招收臺生的高校還將參照教育部相關規定,建立健全臺生學籍檔案。臺生落實就業單位後,學籍檔案將轉至用人單位主管部門或者政府人事行政部門授權的人才仲介機構保管,並做好人事代理的各項服務。

  福建省是大陸最早獲批准招收臺生的省份,目前已有廈門大學、福州大學、福建師範大學等9所高校對臺灣學生實行單獨招生和考試。統計資料顯示,截至2008年10月,福建高校招收臺生人數累計達3767人。

  據介紹,隨著臺生來福建求學的增多,願意在福建就業的人數呈增多趨勢。由於此前尚未制定出臺相關政策,所以臺生來閩就業特別是到國有企業、事業單位就業無章可循,就業服務工作難以開展,就業後的合法權益維護也存在一些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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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陽艷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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