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當局擬開放大陸業者赴臺合拍電視劇

時間:2009-03-16 06:42   來源:台灣網

  台灣網3月16日消息 據臺“聯合報”報道,為了搶救臺灣影藝事業、創造臺灣藝人的工作機會,臺灣新聞主管部門決定試辦開放大陸業者赴臺合拍電視連續劇。臺灣新聞主管部門負責人蘇俊賓昨天表示,希望借此每年增加大約375個臺灣藝人的演出機會,並增加臺灣的風景名勝在大陸電視節目中的曝光度,吸引大陸民眾赴臺觀光。

  據臺媒報道,蘇俊賓表示,這項方案將儘快送臺灣大陸事務主管部門審查,在臺灣行政主管部門批准後實施。今年2月下旬臺灣廣電公會、臺灣影音公會與臺灣演藝工會代表拜會蘇俊賓時,已表示支援這項新構想。

  臺灣新聞主管部門廣電處長何乃麒表示,臺灣連續劇如果沒有大陸演員參演,就很難在大陸電視臺的黃金檔播放。臺灣電視劇的大陸市場因此受到影響,也影響臺灣藝人的工作機會。

  何乃麒指出,相關規定鬆綁後,兩岸業者可合拍電視連續劇,再用各自名義在兩岸播出,結合兩岸的資金與演員,對兩岸的電視劇市場都有好處。據他了解,過去大陸廣播電視界就曾多次舉辦研討會,對兩岸合拍電視劇抱持有極高的興趣。

  臺灣新聞主管部門表示,大陸每年共拍攝約1.5萬小時的電視劇,其中若有5%赴臺拍攝,推估將有約75檔連續劇會在臺拍攝,以每檔增加5個工作機會推算,將可替臺灣藝人創造375個任務機會;還不包含幕後任務人員的部份。

  臺灣新聞主管部門已通過三項開放大陸業者赴臺拍攝電視劇劇的配套措施,並明定“申請赴臺參與合拍劇的大陸方面人員,不得超過各項職務總人數的三分之一”、“臺方人士應超過各項職務總人數的三分之一”、“大陸演員不得同時擔任合拍劇的男、女主人公,但男、女主人公超過兩人時,大陸演員不得超過主人公總人數的半數”。

  臺灣新聞主管部門還規定,將查證合拍劇是否有在大陸市場銷售的規劃,避免臺灣業者假借合拍名義,引進大陸業者赴臺,參與僅在臺灣市場銷售的電視劇,同時臺灣新聞主管部門還將控管臺灣景點于合拍劇中出現的機會。(沈鵬)

編輯:沈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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