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漳州市設立涉臺案件審判庭 為大陸地區首創

時間:2009-03-01 08:41   來源:中國新聞網

  中新社漳州二月二十八日電 (記者 林國瑞)二十八日從福建省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獲悉,漳州市編制審批部門日前已批准同意該院設立涉臺案件審判庭,集中受理涉臺民商事、刑事、行政案件,同時為在漳的臺胞、臺資企業提供法律諮詢等司法服務。

  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林貽華介紹稱,這是繼成立“維護臺商合法權益合議庭”後,漳州市在大陸司法審判工作中的又一次首創。

  漳州是臺胞重要祖籍地,也是大陸臺商投資密集區。目前,全市共有臺資企業二千四百一十二家,臺商及臺籍幹部三千四百多名。二00七年七月,本著依法維護臺商、臺資企業合法權益的初衷,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聯合管轄區內八個臺商集中地區的基層法院,設立了內地首個“維護臺商合法權益合議庭”,專門負責審理有關涉及臺商、臺資企業的訴訟,為涉及臺商和臺資企業案件開設“綠色通道”。

  其中,中級法院“維護臺商合法權益合議庭”主要受理涉臺合同和侵權糾紛案件、信用證糾紛案件、標的三百萬元以上案件等;八個基層法院“維護臺商合法權益合議庭”主要受理標的在三百萬元以下的涉臺民商事案件。

  據悉,“維護臺商合法權益合議庭”成立後至二00八年底,漳州市法院系統共受理一審涉臺民商事案件二百零五件,審結一百六十件,涉訴標的八千四百七十多萬元;當事人調解撤訴一百一十四件,調解撤訴率達七成多,深受臺商好評。

  林貽華指出,維護臺商合法權益合議庭不是常設機構,人員也不固定,只是應對具體案件而組成,主要受理範圍也局限在商事方面。而涉臺案件審判庭成立後,將在轄區的龍海、東山、薌城等地設立相應的審判庭,受理一審涉臺民商事、刑事、行政案件,然後由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進行二審,統一司法裁判尺度。

  當地一位從事對臺研究工作的專家認為,涉臺案件審判庭的成立,對於總結探索涉臺審判工作經驗,推動涉臺審判工作的開展,促進兩岸司法部門的交流與合作具有重要的意義。(完)

編輯:高斯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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