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法院續審扁家弊案 扁辦出納U盤具有證據能力

時間:2009-02-18 08:17   來源:新華網

  新華網臺北2月17日電(記者李凱 王妍)臺北地方法院17日繼續召開準備程式庭,審理陳水扁家族“機要費”案。

  此次法庭傳喚同案被告前陳水扁辦公室主任馬永成、林德訓應訊。在上午庭訊中,馬永成和林德訓依舊如上次庭訊一樣,再次對自己涉案部分表示不認罪。兩人的委託律師圍繞前陳水扁辦公室出納陳鎮慧記載“機要費”流向的隨身碟是否具有證據能力與檢方進行辯論。

  經過上午的辯論,審判長蔡守訓決定下午繼續開庭。合議庭下午裁定,陳鎮慧的隨身碟是在搜索時查扣,並非故意捏造,因此具有證據能力。

  “機要費”案為陳水扁家族所涉四大弊案之一。檢方控告陳水扁與吳淑珍涉嫌共同詐領及侵佔“機要費”,共計新台幣1.0415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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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陽艷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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