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2009年促進農業穩定發展農民持續增收的若干意見

時間:2009-02-01 17:32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北京2月1日電

  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2009年促進農業穩定發展農民持續增收的若干意見

  (2008年12月31日)

  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從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總體佈局和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戰略全局出發,描繪了我國農村全面小康建設的宏偉藍圖,制定了新形勢下推進農村改革發展的行動綱領。各地區各部門要認真學習、深刻領會全會精神,堅定不移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農業現代化道路,堅定不移加快形成城鄉經濟社會發展一體化新格局,切實把《中共中央關於推進農村改革發展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提出的大政方針落到實處。

  2008年,各地區各部門認真貫徹中央決策部署,戰勝了重大自然災害,克服了多種困難風險,農業農村繼續保持良好發展局面。農業生産再獲豐收,糧食總産再創新高,農民收入較快增長,農村公共事業加速發展,農村黨群幹群關係繼續改善。農業農村的好形勢,為黨和國家成功辦好大事、妥善應對難事奠定了堅實基礎,為保持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維護社會和諧穩定作出了重大貢獻。

  當前,國際金融危機持續蔓延、世界經濟增長明顯減速,對我國經濟的負面影響日益加深,對農業農村發展的衝擊不斷顯現。2009年可能是新世紀以來我國經濟發展最為困難的一年,也是鞏固發展農業農村好形勢極為艱巨的一年。在農業連續5年增産的高基數上,保持糧食穩定發展的任務更加繁重;在國內外資源性産品價格普遍下行的態勢中,保持農産品價格合理水準的難度更加凸顯;在全社會高度關注食品品質安全的氛圍裏,保持農産品品質進一步提升和規避經營風險的要求更加迫切;在當前農民工就業形勢嚴峻的情況下,保持農民收入較快增長的制約更加突出。必須切實增強危機意識,充分估計困難,緊緊抓住機遇,果斷採取措施,堅決防止糧食生産滑坡,堅決防止農民收入徘徊,確保農業穩定發展,確保農村社會安定。

  做好2009年農業農村工作,具有特殊重要的意義。擴大國內需求,最大潛力在農村;實現經濟平穩較快發展,基礎支撐在農業;保障和改善民生,重點難點在農民。2009年農業農村工作的總體要求是:全面貫徹黨的十七大、十七屆三中全會和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把保持農業農村經濟平穩較快發展作為首要任務,圍繞穩糧、增收、強基礎、重民生,進一步強化惠農政策,增強科技支撐,加大投入力度,優化産業結構,推進改革創新,千方百計保證國家糧食安全和主要農産品有效供給,千方百計促進農民收入持續增長,為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繼續提供有力保障。

  一、加大對農業的支援保護力度

  1.進一步增加農業農村投入。擴大內需、實施積極財政政策,要把“三農”作為投入重點。大幅度增加國家對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和社會事業發展的投入,提高預算內固定資産投資用於農業農村的比重,新增國債使用向“三農”傾斜。大幅度提高政府土地出讓收益、耕地佔用稅新增收入用於農業的比例,耕地佔用稅稅率提高後新增收入全部用於農業,土地出讓收入重點支援農業土地開發和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大幅度增加對中西部地區農村公益性建設項目的投入,2009年起國家在中西部地區安排的病險水庫除險加固、生態建設、農村飲水安全、大中型灌區配套改造等公益性建設項目,取消縣及縣以下資金配套。城市維護建設稅新增部分主要用於鄉村建設規劃、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和維護。有條件的地方可成立政策性農業投資公司和農業産業發展基金。

  2.較大幅度增加農業補貼。2009年要在上年較大幅度增加補貼的基礎上,進一步增加補貼資金。增加對種糧農民直接補貼。加大良種補貼力度,提高補貼標準,實現水稻、小麥、玉米、棉花全覆蓋,擴大油菜和大豆良種補貼範圍。大規模增加農機具購置補貼,將先進適用、技術成熟、安全可靠、節能環保、服務到位的農機具納入補貼目錄,補貼範圍覆蓋全國所有農牧業縣(場),帶動農機普及應用和農機工業發展。加大農資綜合補貼力度,完善補貼動態調整機制,加強農業生産成本收益監測,根據農資價格上漲幅度和農作物實際播種面積,及時增加補貼。按照目標清晰、簡便高效、有利於鼓勵糧食生産的要求,完善農業補貼辦法。根據新增農業補貼的實際情況,逐步加大對專業大戶、家庭農場種糧補貼力度。

  3.保持農産品價格合理水準。密切跟蹤國內外農産品市場變化,適時加強政府調控,靈活運用多種手段,努力避免農産品價格下行,防止谷賤傷農,保障農業經營收入穩定增長。2009年繼續提高糧食最低收購價。擴大國家糧食、棉花、食用植物油、豬肉儲備,2009年地方糧油儲備要按規定規模全部落實到位,適時啟動主要農産品臨時收儲,鼓勵企業增加商業收儲。加強“北糧南運”、新疆棉花外運協調,繼續實行相關運費補貼和減免政策,支援銷區企業到産區採購。把握好主要農産品進出口時機和節奏,支援優勢農産品出口,防止部分品種過度進口衝擊國內市場。

  4.增強農村金融服務能力。抓緊制定鼓勵縣域內銀行業金融機構新吸收的存款主要用於當地發放貸款的實施辦法,建立獨立考核機制。在加強監管、防範風險的前提下,加快發展多種形式新型農村金融組織和以服務農村為主的地區性中小銀行。鼓勵和支援金融機構創新農村金融産品和金融服務,大力發展小額信貸和微型金融服務,農村微小型金融組織可通過多種方式從金融機構融入資金。積極擴大農村消費信貸市場。依法開展權屬清晰、風險可控的大型農用生産設備、林權、四荒地使用權等抵押貸款和應收賬款、倉單、可轉讓股權、專利權、商標專用權等權利質押貸款。抓緊出臺對涉農貸款定向實行稅收減免和費用補貼、政策性金融對農業中長期信貸支援、農民專業合作社開展信用合作試點的具體辦法。放寬金融機構對涉農貸款的呆賬核銷條件。加快發展政策性農業保險,擴大試點範圍、增加險種,加大中央財政對中西部地區保費補貼力度,加快建立農業再保險體系和財政支援的巨災風險分散機制,鼓勵在農村發展互助合作保險和商業保險業務。探索建立農村信貸與農業保險相結合的銀保互動機制。   

編輯:高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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