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6月5日電(記者 陳菲)記者5日從司法部獲悉,臺灣地區居民今年將可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
司法部日前發佈了《臺灣居民參加國家司法考試若干規定》,並自發佈之日起施行。根據規定,具有臺灣地區居民身份的人員可以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
根據規定,臺灣居民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在大陸工作、學習或者居住的,應當在其居所地司法行政機關指定的報名點報名;在香港、澳門工作、學習或者居住的,應當在香港、澳門向承辦考試組織工作的機構報名;在臺灣地區或者外國工作、學習或者居住的,應當到司法部在大陸指定的報名點報名。
司法部還就臺灣居民報名參加2008年國家司法考試的具體事項進行了公告。公告指出,2008年臺灣居民參加國家司法考試的報名方式為:網上預報名和現場報名。網上預報名時間為6月11日至25日;未進行網上預報名的,也可以直接到報名點現場辦理報名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