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原糧及其制粉徵出口關稅不包括出口港澳臺同類産品

時間:2008-01-09 08:16   來源:人民日報海外版
  據新華社北京1月8日電 (記者韓潔、羅沙)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有關負責人8日表示,2008年國內徵收原糧及其製成品出口暫定關稅主要是針對出口到國際市場的原糧及其制粉,不包括出口到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和臺灣地區的同類産品。

  經國務院批准,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決定,從200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對小麥、玉米、稻穀、大米、大豆等原糧及其制粉共57個8位稅目産品徵收5%至25%不等的出口暫定關稅。

  “我們對供應港澳臺同胞的生活必需品,一直非常重視。每次政策調整,都充分考慮了對他們生産、生活的影響。此次也不例外。”這位負責人8日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説。

  但這位負責人也明確表示,此次不包括在徵收出口暫定關稅範圍之內的僅是內地為供應港澳臺同胞並在本地區消費的原糧及其制粉。

  自2003年以來,中國糧食生産已經連續4年豐收,國內糧食庫存充裕,國內市場供應有充分的保障。這位負責人説,此次對原糧及其制粉徵收出口暫定關稅,主要是為避免國內糧食價格因受國際糧價上漲影響而産生漲價預期,確保國內市場供應和價格穩定。

編輯:陽艷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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