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二審獲判無罪 臺灣200余“特別費”案未審結

時間:2007-12-28 10:06   來源:台灣網

  台灣網12月28日消息 據臺灣中天電視臺報道,今天上午10點,臺灣“高等法院”對馬英九“特別費案”進行二審宣判,駁回臺檢方上訴,維持馬英九“特別費案”一審判決,宣判馬英九無罪。(周先)

  臺灣尚有200余件“特別費”案未審結

  新華網北京12月28日電 由馬英九“特別費”案而引發的“特別費”風暴仍在持續之中。據臺灣媒體報道,臺灣仍有200余件“特別費”案至今仍未偵查終結或正在審理中,涉及陳水扁、中國國民黨榮譽主席連戰等人。

  臺灣地區副領導人呂秀蓮、民進黨前主席遊錫堃等人所涉及的“特別費”案目前正在審理中。尚未偵結的“特別費”案包括:陳水扁在臺北市長任內的“特別費”案,島內各級檢察部門負責人共27人所涉及的“特別費”案,歷任臺灣地區副領導人、五個行政部門負責人、檢察機關及審計機關負責人共26人所涉“特別費”案,102位民進黨籍行政部門負責人“特別費”案等。

  此外,連戰、與馬英九搭檔參加2008年臺灣地區領導人選舉的蕭萬長等人所涉及的“特別費”案,目前也尚未偵結。

  所謂“特別費”是臺灣當局編列給各級公務機構負責人的特別津貼,其中一半要憑單據報銷,另外一半不需憑單據報銷,可由負責人在簽名後直接領用。但長期以來,島內對“特別費”應如何定性缺乏明確規範。

編輯:陽艷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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