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秀蓮炮轟檢方選擇性辦案 特偵組稱“標準相同”

時間:2007-11-19 10:32   來源:台灣網綜合



呂秀蓮出庭應訊(圖:臺灣TVBS)

  呂秀蓮出庭應訊 發聲明炮轟檢方選擇性辦案

  中新網11月19日電 臺北法院今天上午九點半首度開庭審理呂秀蓮特別費案,親自出庭應訊的呂秀蓮在法院外發表聲明,炮轟檢方選擇性辦案。

  據臺灣媒體報道,儘管略施粉粧,但呂秀蓮的臉上仍難掩凝重,她一開頭便怨憤地説,自己是代表全臺灣的歷任大大小小行政首長來出庭,“(特別費)歷史共業不應由我一人承擔。”

  呂秀蓮從三個方面質疑檢察部門:一是臺北與臺南地檢署標準不同;二是特偵組在對所謂綠營六名涉案人起訴不起訴的考量上標準不同;三是從馬英九被起訴到一審判決來看,檢察部門與司法部門立場也不同。

  發表完長達十分鐘的聲明後,呂秀蓮緩步進入法庭。

  據悉,法院先進行準備程式庭,由公訴檢察官陳述起訴要旨,再由被告進行答辯,之後合議庭將就證據能力部分,詢問檢辯雙方有無證據要調查,再決定下次庭期。

  特偵組偵辦民進黨呂遊蘇謝特別費案,今年九月二十一日將呂秀蓮、前民進黨主席遊錫堃、前“總統府”秘書長陳唐山起訴。臺北法院合議庭將呂秀蓮、遊錫堃及陳唐山三人切割審理,本月十九日先審理呂秀蓮、二十六日審理遊錫堃部分,十二月三日進行陳唐山部分。

  根據檢方起訴書,到二00六年五月為止,呂秀蓮總計詐得特別費、“國務機要費”,合計新台幣五百六十三萬六千五百一十七元。

  呂秀蓮早前曾喊冤並批評檢察官侯寬仁:“你睡得著覺嗎?”成為首位被起訴並出庭應訊的“副總統”,實屬開創先例。據了解,呂秀蓮的隨扈也可進入程式庭保護安全,但不得配槍。

  呂秀蓮質疑遭選擇性起訴 特偵組稱偵辦標準相同

  台灣網11月19日消息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呂秀蓮“特別費案”,臺北地方法院今天首度開庭,呂秀蓮庭訊前表示,特偵組偵辦民進黨“四大天王特別費案”標準不一,且有選擇性辦案。特偵組承辦檢察官周士榆上午指出,檢方針對所有當事人查證方法一致,均依證據、事實認定,並無標準不一情事。

  周士榆表示,由於“特別費”性質特殊,檢方放寬查案標準,且依“不自證己罪原則”,被告無須作不利於己的陳述或舉證證明自己無罪,只要他們能做出合理説明,且沒有其他反證,檢察官均會採信。周士榆説,特偵組偵辦民進黨“四大天王特別費案”,發現謝長廷與蘇貞昌兩人,並沒有以他人發票或以非因公支出的發票來支領“特別費”的情形,所以予以不起訴處分。

  臺灣“最高檢察署”特偵組今年9月21日偵結呂遊蘇謝“特別費案”,全案共起訴呂秀蓮、遊錫堃及陳唐山等11人,5人獲緩起訴,謝長廷、蘇貞昌為不起訴處分,1人獲職權不起訴處分。特偵組認為,呂秀蓮、遊錫堃及陳唐山觸犯“偽造文書罪”及“公務員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高大林)

編輯:陽艷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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