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法院網訊 不滿自己“被代言”網路遊戲,馬拉多納委託代理人向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遞交訴狀,狀告新浪公司和上海一家資訊技術公司,索賠共計2000萬元。 馬拉多納在訴狀中稱,去年6月初,北京新浪互聯資訊服務有限公司和上海第九城市資訊技術有限公司在其官方網站上,發佈了馬拉多納代言“熱血球球”遊戲的報道。同時,二被告在其遊戲運營網站開設了“熱血球球”的網路遊戲頻道,聯合運營“熱血球球”遊戲,在該遊戲頻道及遊戲的多個界面使用了馬拉多納肖像及“馬拉多納”的文字。 馬拉多納表示,自己並未代言過“熱血球球”這款網路遊戲,也沒有允許二被告使用其姓名和肖像。馬拉多納認為,二被告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權益,請求法院判令二被告立即停止侵害,賠禮道歉,並賠償損失及合理費用支出共計2000萬元。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之中。 此前有媒體曾報道,第九城市公司曾向馬拉多納發過道歉信,該公司解釋説,是一個足球經紀人陸某為公司促成了代言合同,陸某涉嫌欺詐,該公司已經向警方報案。 該案定於6月17日在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