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歌手,我是會唱歌的A Lin

時間:2015-03-13 08:15   來源:新京報

  那些日子 發片生子有起有伏,她沒有放棄

  新京報:真的是很神奇,所以後來的劇情我們在各種百科與你的履歷上都可以看到,2003年簽約艾回,2006年發行《失戀無罪》,然後是和A-MEI合作的音樂劇《愛上卡門》,2007年提名最佳新人。最開始入行對自己後面的道路有沒有規劃?

  A-Lin:那時候當新人也不太了解到底要做什麼,剛開始的時候其實自己有點迷失,發第一張專輯的時候就會覺得“哇,我是大明星啊”,有一點點的驕傲,走在路上還會這樣(左顧右盼的動作),心理活動是“你們認識我嗎”。但是其實你一點成績都沒有,別人都不知道。後來發唱片、宣傳,開始有一些工作的時候,發現有一點點沒什麼自信,因為大家不認識你,你的經驗也不夠,但唯一強悍的武器就是自己的歌聲。我覺得這三年來,我開始自信心慢慢增加,不再怕別人的看法,畏畏縮縮,而是越來越知道自己要做什麼。即便是中間結婚生小孩我也沒有停,我只是比很多女生更快地決定了自己下一階段的人生,但夢想並沒有停止。家人也給了我很大支持空間,因為我最愛的就是唱歌,到現在還是在不斷實現,追逐自己的夢想。

  新京報:後來所屬的愛貝克思Avex公司裁掉整個華語部,2014年你與索尼簽約,雙方結緣的契機是?

  A-Lin:其實我跟索尼還蠻有緣的,只不過他們以前不要我。(笑)還是學生的時候我就存錢買唱片,早期的CD、卡帶里都會有一張回函,上面會寫什麼“你有沒有喜歡唱歌,你可以寄小樣到唱片公司”。當時我買過李玟、柯以敏還有瑪麗亞·凱莉的專輯,里面都有回函,我不知道寄了多少DEMO過去,都沒有人要聽。我現在的經紀人,那個時候有收到過很多卡片和小樣,他們都是第一批審核的人,他就是第一個把我丟掉的,所以他現在在補償我(此刻,A-Lin現任經紀人很活潑地在背後做了一個撿唱片、丟掉的動作)。之後是一次頒獎禮,因為鞋跟太高險些跌倒,剛好碰到索尼臺灣區副總經理陳信榮出手相救。愛貝克思撤掉華語部時,很多家來談,最後選擇了這里,想說以前在索尼唱片花了那麼多錢,現在到了讓他們回饋我的時候了。(笑)

  新京報:你在臺灣發展得一直不錯,但《我是歌手》前,你在內地的宣傳曾經歷過一段不尷不尬的時期,現在回想那個階段的狀態是怎樣的?

  A-Lin:我覺得以前愛貝克思的同事在宣傳這一塊還蠻用心的,他們並沒有少做。現在的成績,我覺得是大家努力、慢慢積累的成果。彼時公司的宣傳,讓大家有聽到我的作品,這已經是很難得的機會了。剛好在這個時候,我走上了《我是歌手》的舞臺,大家才發現“哦,原來《給我一個理由忘記》是A-Lin唱的。”這就證明了他們之前的努力。

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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