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薪休假應有完善的配套措施

時間:2015-08-13 18:25   來源:台灣網

  今年以來,中國高層多次公開強調落實帶薪休假。為推進政策落實,部分地方政府相繼出臺細則。但記者注意到,在一些地方,帶薪休假已經開始趨於強制性,擬將休假情況與單位、個人的考核、評優等掛鉤,這是制度善意還是矯枉過正,引發討論(8月12日新華網)。

  早在幾年前,浙江省溫州市、江蘇省蘇州市相繼對機關工作人員實行強制休假制度,在全市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中推行強制休假制度。如按照蘇州市的規定,機關工作人員和事業單位正式職工將根據自己的年假時間,在下半年輪流休假。休假期間工資福利待遇不變,外出度假的費用由本人自理。單位按照員工的實際休假天數,每天發給一定的補貼。蘇州市為了保證年休假制度落到實處,明確規定各單位必須建立休假臺賬制度,將本單位工作人員的休假情況登記記錄在案。放棄休假的不僅不發補貼,甚至還有可能被取消年底評選先進的資格。

  不言而喻,輕輕鬆鬆在家休假照樣可以拿工資、補貼,是每名工作人員求之不得的事;而辛辛苦苦來上班幹活,不僅拿不到補貼,甚至還有可能被取消年終評先創優的資格,則是大家都不情願幹的事。讓人感到蹊蹺的是,帶薪休假這樣打著燈籠都難找的好事,卻需要政府出臺硬性規定強制執行。究其原因是由於已經實行20多年的年假制度並沒有得到很好執行。早在1991年,國家就恢復年休假制度,隨後出臺的勞動法進一步明確了帶薪休假制度,但實際享受帶薪休假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並不是很多。

  事實上,大多數沒有享受到帶薪休假權利的人,並非個個都是工作狂,不知道放鬆心情或不顧及身體健康。問題是,良好的願望與現實生活之間往往存在一定的差距。比如,據媒體報道,唐先生是沿海某市經濟主管機關的中層幹部,其有假難休的尷尬就頗具代表性。他已有20多年的工齡,按規定每年可以休假14天,然而自從國家實行帶薪休假制度10多年來,他一次假也沒有休過。因為他是單位的業務骨幹,平日裏隔三岔五都要加班加點,雙休日也難得休息,根本沒有時間考慮休假的事情。更主要的是,不少人思維中都存有著加班加點努力工作的固有觀念,自己休假之後勢必會加重其他同事的工作負擔,所以很難開口提休假的事情。倘若別人又頂不上自己的崗位勢必又會影響工作,所以有些人這麼多年壓根兒就沒有想過休假的事情。

  毋庸置疑,一些地方政府出臺強制休假制度,其本意無非是確保應該享受帶薪休假的人員能夠真正享受這一權利,從而保障大家的休息權和身心健康。但這一利好的事情,執行起來結果卻有可能出人意料,如在很多地區大多數應該享受的人並沒有因此獲得很好休息。究其原因,既是因為現行帶薪休假制度不夠細化,操作性不強的不足,也包括單位乃至整個行業的休假環境有待進一步完善的制約因素,更有社會對於勞動者休息權缺乏應有尊重的傳統思維的桎梏。

  應該説,一些地方政府以關心工作人員身體健康,保障勞動者合法權益為出發點,出臺強制休假制度是值得肯定的,但如果僅有強制性規定,缺乏必要配套措施的話,帶薪休假制度就很容易流於形式。而要讓帶薪休假制度真正落到實處,除了切實轉變廣大工作人員的工作和休息觀念外,更主要的是應在進一步完善休假制度,合理安排工作等方面加以細化和改進。如實行年度計劃安排、輪休、換崗、家庭成員休假銜接等制度。相信只要能給大家創造一個無後顧之憂,科學方便的休假環境,無需麻煩政府出臺此類強制性規定,帶薪休假制度就能夠得到很好地執行。(台灣網網友:王傳濤)

  (本文為網友來稿,不代表台灣網觀點)

編輯:李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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