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托舉傷者3小時 托起了責任和使命

時間:2015-05-06 16:19   來源:台灣網

  日前,一拉水果的貨車因剎車失靈衝進雲南通建高速自救匝道,車頭嚴重變形,兩名駕駛員被卡駕駛室,一人半身懸空,血流不止。“疼,我撐不住了……”現場救援力量有限,雲南紅河交警倪海庭為減少傷者疼痛,用身體托起傷員,直至3小時後傷者獲救。(人民網2015年4月6日)

  他用自己的身體托舉傷者3小時,托起了群眾生命,托起了警察保護群眾生命安全的責任和使命,被人們稱為“最美交警”。現實中,“最美交警”的故事時常就在我們身邊。就在前不久的五一節,在擁堵的江西高速上,交警為臨産孕婦順利接生,脫下警服懷抱嬰兒的交警接生圖片感動了全國網友;成都警察接到有人遭遇綁架的報警後,迅速出警到事發現場救人,後經走訪調查是虛驚一場,倒也讓群眾感動不已。

  也許有人會説,“有難事找警察”,警察保護群眾生命安全是他們的職責所在。可正因為有這麼多的警察能履行好自己的職責,甚至為保護群眾的生命財産安全不惜付出自己寶貴的生命,他們是世上最可愛的人,值得我們去尊敬,而警察的工作也應該得到我們廣大群眾的支援。作為公民,遵紀守法是基本準則。一些酒駕、醉駕、肇事逃逸、超速超載、甚至阻撓交警執法、暴力抗法的等違法行為,不但為群眾安全帶來了很大的隱患,也為警察工作帶來了很大的工作壓力。筆者希望這樣的不文明及違法的行為少些。

  現實中,保護群眾生命財産安全,不光有我們的警察官兵,還有我們的黨員幹部,他們用切實行動充當著群眾的主心骨。在地震、洪災、雪災等災難的時候,我們的黨員幹部和消防官兵也總是衝在救災第一線,不顧個人的安然去組織救災,盡最大力量救出被困群眾,讓受災群眾和廣大民眾都深受感動。

  筆者認為,不管是警察,還是黨員幹部,都是人民群眾的保護神。群眾利益高於一切,這不是一句空話。只要在人民群眾需要的時候都能挺身而出,救群眾于危難於水火,傳遞著中國正能量,就值得群眾尊敬和擁護,就是群眾心中最美的人。(台灣網網友:劉馨顏)

  (本文為網友來稿,不代表台灣網觀點)

編輯:李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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