扼止重金屬污染這位“隱形殺手”

時間:2014-12-04 21:42   來源:台灣網

  歷時500多天,深入湘江流域10地市,重點調查郴州三十六灣、衡陽水口山等重金屬污染工礦區,採集包括土壤樣、稻穀樣等164個樣本……

  11月15日,環保公益組織長沙曙光環保公益中心對外披露湘江流域重金屬污染調查結果。

  每一項數據都值得警惕:郴州三十六灣礦區甘溪河底泥中,砷含量超標715.73倍;郴州三十六灣礦區甘溪村稻田中,鎘含量超標206.67倍;岳陽桃林鉛鋅礦區汀畈村稻田鉛含量最高值達1527.8mg/kg(即每千克含有1.5克),超標5.093倍。(12月2日中國經濟週刊)

  中國的重金屬污染非常嚴重。每年有1200萬噸糧食遭到重金屬污染,直接經濟損失超過200億元。而湘江流域重點污染區砷超標最高715倍,鎘超標最高206倍,更彰顯出我國當前重金屬污染治理形勢的嚴峻性。“715倍”、“206倍”、“稻田”這一個個詞語無不刺激著當前人們關於重金屬污染治理的每一條神經。如何做?怎麼做?這是人們共同的疑問。遠離重金屬污染,重塑美麗、健康、和諧的生活環境,已成為人們的共同心聲。

  治理重金屬污染,需要繃緊“制度”這根弦。“不明察,不能燭私。”治理重金屬污染,需要深入實際,本著“實踐第一”的原則,結合各地具體情況,編制符合本地情況的重金屬污染防治規劃,劃定重點防控區域,明確防治目標、任務和相關措施。重點解決污染嚴重、威脅人民群眾健康的重金屬排放企業污染問題。加大落後産能淘汰力度。嚴格環境準入條件和認真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嚴格重金屬排放行業市場準入條件,進一步提高重金屬污染物排放行業環保方面的準入標準,嚴格限制排放重金屬污染物的投資項目。

  治理重金屬污染,需要繃緊“監管”這根弦。要積極推進重金屬污染防治工作,加大對重金屬企業內部環境監管。督促重金屬排放企業建立特徵污染物監測報告制度,向環保部門報告監測結果。當企業産量或者生産原輔料發生變化時,要及時報告。建立企業環境資訊公開制度,及時向社會公佈我市重金屬污染物排放和環境管理等情況.大力推進實施清潔生産。依法對全市重金屬排放重點防控企業開展清潔生産審核,對其清潔生産實施情況開展評估驗收,未通過評估驗收的要限期整改。大力發展迴圈經濟,推動企業含重金屬廢棄物的減量化和迴圈利用。

  治理重金屬污染,需要繃緊“執法”這根弦。“出政施教,賞善罰暴。”治理重金屬污染,要加大環境執法力度。開展重金屬污染企業專項檢查工作,進一步加大對重金屬排放企業的巡查、督查和後監督查工作。關閉不符合國家産業政策和“三同時”驗收原則的重污染企業;停産整頓不能達標排放的企業;限期治理存在環境安全隱患的企業;對未依法進行環境影響評價的建設項目,一律責令停産;對不能穩定達標排放或超總量排污的企業,責令其限期治理,限産取排;對經限期治理逾期仍超標排放的企業,責令其立即停産整治;對污染防治設施擅自停運或不正常運作的,責令其立即整改,恢復污染防治設施的正常運作,並依據環保法律法規等有關規定予以高限處罰。

  治理重金屬污染,需要繃緊“宣傳”這根弦。要重視加強科普教育和新聞宣傳。通過廣播電視、報紙報刊、網際網路等新聞媒體,廣泛宣傳重金屬危害、預防、控制、治療和愈後防護等方面的知識,讓廣大群眾既認識到重金屬的污染危害,又認識到其可防可控可治,增強自我防護意識。有效防範其他影響群眾健康的環境問題。繼續抓好大氣污染防治,加快推廣清潔能源使用,鼓勵潔凈煤技術改造,減少燃煤污染。實行區域聯防聯控,逐步解決大城市灰霾天氣問題。積極開展土壤污染修復試點,對污染超標土地進行綜合治理。

  扼殺重金屬污染的“隱形殺手”,關乎國計民生,這就需要我們下重拳、齊合力,多措並舉,只有這樣,我們才能重塑一個美麗、健康的生存環境,真正建設一個鳥語花香的“美麗中國”。(台灣網網友:于建朝)

  (本文為網友來稿,不代表台灣網觀點)

編輯:李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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