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讓“小人物”成為基層的“毒瘤”

時間:2014-10-31 17:25   來源:台灣網

  近日,西城檢察院通報2012年至2014年,反貪局共查辦了十五件“小人物”貪腐案。此類案件,犯罪主體職務不高,犯罪手段單一,但這些案件涉案總金額卻高達4000萬元人民幣。(北京青年報10月30日)

  “小人物”作為和民眾直接打交道的基層公職人員,需要具備一定的理論學習水準和能力,要具備及時、妥善處理工作中遇到的各種問題,同時也應有最基本的思想素質。然而,作為基層公職人員,腐敗卻頻頻再現,為何如此張狂,為何俘得如此鉅款,為何出現這種形勢嚴峻的局面?

  腐敗是社會的毒瘤,是影響經濟社會發展、國家長治久安的致命風險。誘發腐敗的因素是多方面的,既有個人的官德失職,也有社會的利益誘惑,其中一個很重要的原因是反腐敗的體制機制不健全、不完善,為腐敗的滋生蔓延留下了空間。

  反對腐敗、建設廉潔政治,保持黨的肌體健康,始終是黨堅持的鮮明政治立場。建立健全、完善體制是反腐敗國家戰略,要貫穿到各項工作中去,堅持綜合治理、懲防並舉、堅定不移轉變作風,努力實現幹部清正廉明。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們黨以堅決的態度重拳反腐,堅持“老虎”、“蒼蠅”一起打,堅決拔除毒瘤,讓全黨全國全社會感到了變化、看到了希望,樹立了黨的權威、贏得了群眾信任。

  西城檢察院反貪局近三年查辦的“小人物”貪腐案件中犯罪主體多為後勤、財務人員,他們一般職級不高,負責財務報銷或者項目執行管理。然而,這些“小人物”利用其職務帶來的如接觸現金、財務賬目手續、項目物資等便利,通過虛報冒領、私自侵佔單位物資等方式,實施犯罪。

  俗話説:“蠹眾而木折,隙大而墻壞”蛀蟲多了,木頭會折斷,縫隙大了墻就會倒塌,用來形容不利的因素多了,就能造成災禍。然而,西城檢察院反貪局卻查出一般工作人員俘得鉅款,基層“小人物”不嚴加管理就會發展成為“大毒瘤”,釀成嚴重後果。因此堅持懲治腐敗這手不能放鬆,堅持從基層抓起,保持懲治腐敗的高壓態勢,著力解決發生在群眾身邊的腐敗問題,嚴懲損害群眾的“毒瘤”。(台灣網網友:歡子)

  (本文為網友來稿,不代表台灣網觀點)

編輯:李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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