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中國”的首要重在“公信”

時間:2014-10-23 09:43   來源:台灣網

  近日,正在召開的十八屆四中全會,首度以“依法治國”作為全會主題。各方期待,在改革開放進入第36個年頭的時候,中國的法治建設該如何換擋提速、轉型升級。“國無常強,無常弱。奉法者強則國強,奉法者弱則國弱。”十八大以來,習近平高度重視立法工作,尤其強調“形勢在發展,時代在前進,法律體系必須隨時代和實踐發展而不斷發展”。

  梳理了習近平總書記有關法治工作的部署,從“要加強反腐敗國家立法”到“重大改革要于法有據”;從“政法隊伍要信仰法治、堅守法治”到“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義”,這些論斷無疑都為法治中國建設指明瞭方向,更為未來的法治中國勾勒出了美好的藍圖。

  中西社會發展的歷史已經證明,一個國家靠人治雖能興盛幾十年,但必不能長久,國家唯靠法治才能穩定興盛。然而,依法治國,唯信首要,如此才能深入人心。,人無信不立,政無信不威。招攬法律人才、制定法律規章,這些三、五年便可得到,但是讓群眾相信政府的法治決心,卻並不是出臺一個文件、發佈一個通告、開展一個演講就可以做到的。

  法治貴乎誠信。古人云:“信者誠也,專一不移也”,真正的法制社會,不是要看制定了多少法律,關鍵要看每部法律是否得到嚴格執行懲罰到位。國家的法律政令重誠信,才具有權威性,即所謂“政令信者強”。商鞅變法時主張信賞必罰,他説:“民信其賞,則事功成;信其刑,則姦無端。”商鞅在秦國實行變法時為什麼要“行木立信”,這是讓人民信法;為什麼要捨生忘死地對公子贏黔執行割鼻之刑,就是要樹立法律的權威性。宋代王安石曾經賦詩讚美商鞅信賞必罰:“自古驅民在信誠,一言為重百金輕。今人未可非商鞅,商鞅能令政必行。”

  現如今,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現象依然存在。違法“暴力拆遷”現象有之;食品藥品安全問題叢生現象有之;對環境違法行為視而不見或處罰不嚴現象亦有之。如此這般,何以在群眾心中立信,何以讓老百姓相信法治?如果憲法和法律得不到切實有效的遵行,無異於一紙空文。

  明代張居正曾感嘆:“天下之事,不難於立法,而難於法之必行。推進依法治國,關鍵在於“嚴格執法”與“公正司法”。只有“嚴格執法”,“公正司法”,才能樹立憲法和法律至高無上的權威,進而帶動“全民守法”,讓法治成為每一個人的生活方式。(台灣網網友:徐凱)

  (本文為網友來稿,不代表台灣網觀點)

編輯:李傑

相關新聞

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