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車禁行切勿“一刀切”

時間:2014-10-13 15:51   來源:台灣網

  新快報訊《廣州市非機動車和摩托車管理條例(草案徵求意見稿)》(簡稱《條例》)正在市法制辦官網公開徵求社會意見,針對非機動車和摩托車的生産、銷售、供油、通行和停放管理,《條例》首次做出“禁售”、“禁油”、“禁行”、“禁停”、“禁坐”等規定。消息一齣引發多方關注。新快報記者走訪的部分依賴電動自行車生活、工作的人群,明確對此措施表示反對,甚至有快遞員稱如果“禁電”將立刻辭職。(網易新聞)

  十幾年前,人們騎著二八、鳳凰自行車,摁著車把上的小鐵鈴,穿梭于大街小巷之間,而如今,人們騎著電動車穿梭于各大馬路的主幹道之上,除了動力由人力變為電動,行車人的膽子也發生很大的變化。自行車年代闖紅燈不按規定道路行駛算是嚴重的違反交通規則,行車人輕則批評教育重則罰款。而如今電動車時代闖紅燈貌似已經成為理所當然,騎著電動車行駛在機動車道更是一種“拉風”的表現。

  但結果是逐年增加的電動車事故。據統計,在2012年我國某市的電動事故率已經一躍成為交通事故率中的首位,而死亡率更是高居榜首。

  在電動車時代司機朋友們最恨的不再是搶道、別車的,而是那些想怎麼騎就怎麼騎的電動車達人,就如電影阿甘正傳裏面説;“你永遠不知道下一個路口會不會竄出電動車”,面對突發情況一些手法較硬的司機勉強能夠應付化險為夷。而一些電動車主更是藝高人膽大,小小的電動車騎行速度超過汽車,搭載乘客不亞於5座小轎車,這些人中幸運的倒楣的也不在少數,最終釀成慘劇。

  為了規範電動車,各地市都曾出臺不同的規定,但效果甚微,而此次廣州出臺可謂“重典”由此也引發爭議。從一方面説,一些不規範的騎手確實成了馬路上的“癌症”是交通事故的主要製造者,而另一方面,全免禁行不乏有些一刀切,電動車又稱為一些職業的必需品,再者,電動車已經是主流的交通工具,既方便有環保,而之前廣州為了“治堵”相繼出臺了一些政策,控制私家車持有量。然而電動車全面禁行必然導致私家的增長,與當時的“治堵”思路相悖而行,有些“拆東墻補西墻”的嫌疑。

  所以,禁行電動車的主要目的是為了凈化交通環境,減少交通事故。然而,禁行電動車絕不是唯一手段,與其全面禁行不如加大力度規範行使,對電動車的行為出臺一些“重典”,加大公共交通的建設,緩解馬路壓力,最終達到雙贏。(台灣網網友:李志斌)

 

 

 

  (本文為網友來稿,不代表台灣網觀點)

編輯:李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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