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鎮幹部緣何成違紀“高危人群”?

時間:2014-08-23 15:19   來源:台灣網

  5月,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共通報全國各地違反“八項規定”典型案例256起,涵蓋了27個省(區、市)新疆生産建設兵團和中國移動公司,點名曝光361人,其中,鄉鎮領導幹部是違反“八項規定”的高發群體。(人民網2014年6月6日)

  鄉鎮領導幹部成為違反“八項規定”的高發群體,主要是鄉鎮處於組織部門系統的末端,比較分散、偏遠,在監管的過程中往往忽視了對鄉鎮領導幹部的監管,容易被遺忘。鄉鎮領導幹部因其“地理優勢”無法保持及時監督,因此心存僥倖,覺得“山高皇帝遠”,“上有對策、下有政策”,産生了錯誤的思想。另外部分鄉鎮幹部本身素質不高,自律性比較差,自製自控能力不強,在當前物欲縱橫的環境之下難以保證不走“歪路”。

  鄉鎮領導幹部的一言一行,直接影響人民群眾對黨和政府的評價。當前開展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取得了階段性的勝利,贏得了人民群眾的一片讚賞,人民群眾的滿意度是衡量活動是否成功的唯一標準,領導幹部的違規違紀行為恰恰疏遠了黨群關係、抹殺了群教活動的成果。

  鄉鎮領導幹部的特權濫權、責任缺失、作風浮漂,與“八項規定”背道而馳,只會離人民群眾越來越遠,最終導致積重難返,和李春城、蔣潔敏一樣使自己走上一條不歸路。

  鄉鎮領導幹部對“規定”的置若罔聞,其職務消費的每一筆“小賬”都關係到黨風廉政建設的這筆“大帳”,“惡念剛生,禍雖未至,福以遠去”,不管是對自己、對人民、對國家都是有害無益的。

  想要鄉鎮領導幹部頭上摘掉“高危人群”這頂帽子,需要從思想認識,制度建設,監督方面齊抓共建。首先、加強思想培訓教育,從思想上加深認識;其次、加強監督,特別是人民群眾的監督;最後、加大人才引進力度,吸引更多有思想、有素質的青年投身鄉鎮建設。(台灣網網友:旭日)

  

  (本文為網友來稿,不代表台灣網觀點)

編輯:李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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