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生育可報銷”值得點讚

時間:2014-07-03 16:15   來源:台灣網

  “在校女大學生生育,最高可報銷2000元”。近日,一則南昌市大學生可享受生育保險待遇的消息引起一番激辯,支援者有,擔憂者亦有。這是人性化的保障,還是變相鼓勵在校生育?校園婚姻能否得到社會認可?在校生育能否兼顧學業?(7月3日北京晨報)

  據南昌市人保局醫保處相關負責人表示,在校大學生中生育婦女與普通城鎮居民一樣,享受基本醫療保險,並不是特殊對待。也就是説,參保人員中的生育婦女,相關生育費用的報銷限額,都是順産1000元剖腹産2000元。

  對於此項規定網上評論是褒貶不一,很多家長的心態都比較“糾結”。一方面,很多人明確反對孩子在大學期間結婚生育,認為結婚生育會影響學業;另一方面,如果孩子意外懷孕,這項政策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幫助孩子,但又擔心政策的導向性會讓孩子産生誤解。

  家長們的擔心也不無道理,因為大學階段的受教育屬於人生最重要的知識積澱時期,對每個大學生的長遠發展都至關重要。但是每個人的年齡等自身條件不同,追求不同,因此對學業、家庭、人生的看法也不盡相同。

  筆者認為,大學生已是成年人,具備獨立思考和判斷的能力,在校期間是否決定生育,是否有條件生育、是否能夠生育,是每個願意生育的大學生考慮的問題。大學生作為成年婦女,她們依法享有結婚權和生育權,她們又參加了居民醫保,理所應當享受生育報銷的待遇;相反如果不給她們報銷,則是侵犯了他們的正當權利。

  2001年,教育部對報名參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的考生取消了“未婚,年齡不超過25周歲”的限制,也就是説,任何人都不受年齡限制和影響。如今大學、研究生的大齡青年很多,從生理角度講,她們已處於正在生育的黃金年齡段;而從法律角度講,生育權是每個適齡成人的正當權利,任何人不能以任何藉口剝奪。因此我們説大學生生育政策放開,生育可報銷,是人性化的規定,是大勢所趨。

  大學生生育可報銷不是變相鼓勵,更不是對大學生的放縱,而是為了增強學生的自我管理、自我控制的能力,引導大學生在處理事情上更理性、更人性化。

  筆者希望大學生不要誤解政府的良苦用心,對生育問題一定要慎重,畢竟作為學生,學業才是第一位的,要正確處理“學與生”的關係。(台灣網網友:尤雪玲)

 

 

 

  (本文為網友來稿,不代表台灣網觀點)

編輯:李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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