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村”示警:探索基層組織宗族化治理

時間:2014-01-07 16:30   來源:台灣網

  近日,廣東省出動3000警察對“第一制毒村”進行海陸空圍剿,這一事件鬧得滿城風雨,眾人皆被“毒村”居民配手雷和AK47“雷住”。“出位”的裝備和彪悍的民風,真是不上頭條都不行!

  宗族是指擁有共同祖先的人群集合。以親緣作為紐帶的宗族、家族聯繫具有天然生命力和超乎外人想像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宗族領導人更是具有至高的威望和領導決策力。眾所週知,廣東、福建一帶出富商,正是宗族這一特殊屬性幫助粵閩人士在生意場上“開疆拓土”,所向披靡。但是,一旦宗族的凝聚力與犯罪相結合,必然會結出許多惡果。本次被重兵圍剿的“第一制毒村”便是本不應結出的毒果。

  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第一制毒村”之所以形成的最重要原因是經濟。據資料顯示,陸豐地區地理位置優越,毗鄰珠三角和香港,然而陸豐並沒有因此而富裕起來,反因長久遺留下來的的灰色交易和非法經營,使得該地區秩序混亂,投資環境惡劣。長此以往,陸豐陷入貧困的漩渦,難以自拔。於是乎,身陷貧困中心的村民法制觀念淡薄,整體素質低,在一些因違法犯罪而“發家致富”的風氣和“傳統”宗族觀念的影響下,致富觀念開始偏移,走上了摒棄法律和道德的淪陷之路。在“毒村”的演變過程中,宗族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淪為了黑惡勢力的組織武器。

  “毒村”敢於頂風作案,甚至更為猖獗的原因在於基層黨組織和基層執法人員與犯罪分子沆瀣一氣。基層黨組織渙散,既脫離了原來的行政監督,同時又缺乏來自社會的監督,形同虛設,而宗族組織雖然在此發揮著作用,但由於沒有價值的支撐,宗族帶領著“族人”走向了反面。

  在古代,宗族作為最小的非正式行政單位,對基層的自我治理起到了積極的影響。如今,在廣東、福建以及一些偏遠窮困的山村地區仍然存在著宗族組織,甚至有些宗族在當地的影響力是不可小覷的。由於歷史和地域傳統文化的原因,宗族是不能被消滅的,如果能對之因勢利導,筆者相信,宗族能發揮其獨有的作用,成為輔助某些特殊地域基層政權的好幫手。因此,這一次特別的“毒村”警示錄,讓宗族治理成為探索基層組織建設的新契機。(台灣網網友:玉成)

(本文為網友來稿,不代表台灣網觀點)

編輯:李傑

相關新聞

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