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中全會提出,堅持用制度管權管事管人,讓人民監督權力,讓權力在陽光下運作,是把權力關進制度籠子的根本之策。必須構建決策科學、執行堅決、監督有力的權力運作體系,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廉潔政治,努力實現幹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要形成科學有效的權力制約和協調機制,加強反腐敗體制機制創新和制度保障,健全改進作風常態化制度。(11月12日 新華網)
堅持用制度管權管事管人,讓人民監督權力,讓權力在陽光下運作,是把權力關進制度籠子的根本之策。這段話為權力的規範運作指明瞭方向,那就是必須堅持讓權力在陽光下運作,接受人民監督,並在管權管事管人上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就目前來講,約束權力濫用是管好權力的前提。特別是黨的各級領導幹部,權力多大,責任就有多大,對他們的權力不進行約束,任其濫用,後果不堪設想。十八大一年來落馬的十一位高官的墜落經歷清晰地告誡全黨的黨員幹部,只有自覺將權力裝進制度的籠子,敬畏制度、敬畏權力,才能用好權力,才能真正做到權為民所用。
將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説起來簡單,真正做到卻很難。中國幾千年的封建思想影響,讓陞官發財的思維在相當多的一部分人的內心深處扎了根,陞官就意味著擁有更大的權力,權力越大,能夠支配的公共資源越多,中飽私囊的機會就越多。陞官後發財在封建社會是常態,因此,官本位思想在新時期的很多幹部身上還不同程度地存在。個別意志不堅定的黨員領導幹部也是栽倒在了這些“財路”上。因此,在當前的反腐敗工作中,迫切需要強調,把權力放在規範化的制度下運作,也就是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這也是三中全會在反腐敗工作中的亮點之一。雖然早已提出過,但這種提法在歷屆三中全會中還是首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