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告父討要生活費輸的是教育

時間:2013-08-29 10:19   來源:台灣網

  連雲港市連雲區連雲街道的小柱是南京某學院學生,暑假過後就要上大二了,今年暑假,小柱在和父母談起學費時,他父親鄭重地對他説:“小柱,你看我病成這個樣子,家裏生活僅靠你媽打工維持,我每月要花幾百元的治療費,你在學校每個月要1000元生活費,我們堅持了一年,家裏值錢東西都已經賣了,親朋好友能借的都已經借遍了,現在實在無力供養你上大學了。要不你先找個勤工儉學的事做,自己賺錢交學費。”父親的話並沒有讓小柱理解,反而讓他感覺氣憤,一氣之下把自己的父母訴至法院。在法庭上,他請求法庭判令父母繼續支付自己今後三年的學習費用和生活費。最終在法院調解下,兒子撤回起訴。(8月27日《現代快報》) 

  因為父親生病,家裏值錢的東西已經賣光,而且在借債支付醫藥費,家庭生活僅僅依靠母親打工維繫。在這種情況下,上大學的兒子不顧家庭經濟狀況實際,還要求父母支付大學的學費、生活費,甚至狀告至法院。從小角度説,這是作為大學生的子女不懂事,還沒有長大,不成熟。往大了説,實質上是社會啃老病惹的禍,根在教育的失敗。

  按照《婚姻法》等法律相關規定,不管家庭經濟狀況如何,父母撫養子女的法定義務只是針對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就是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學歷教育的未成年子女,或者喪失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等非主觀原因無法維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而已滿18周歲的子女在上大學期間,産生的學費和生活費,父母已經繼續撫養和支付費用的義務。換言之,從法律層面講,大學生子女狀告父母討要生活費本身於法無據。

  但是,大學生子女就選擇了走上法庭找父母討要生活費的道路,而且這樣的案件已經發生多起,這就説明在很多大學生心中,父母還有撫養他們的義務。從表面上看,主要在於我們中國人千年的傳統習慣。幾千年來,中國的父母撫養子女都是一直將子女撫養到走上工作崗位,撫養到真正獨立賺錢為止,絕大多數中國人上大學的學費、生活費都是由父母支付。甚至很多子女畢業工作之後,還讓父母撫養,走上啃老之路,比如很多子女就認定父母給他們買房是義務,而不是道德和自願。而從深層次看,是我們中國教育的失敗。我們的教育一直教育學生學習文化知識,讓學生拼命考試升學,但是對於學生的獨立成長教育缺失,沒有教育學生在讀書期間學會打工賺錢養活自己。

  實際上很多大學提供了很多勤工儉學崗位,只要生活不奢侈,節儉一點,所賺工資完全能頂自己的生活費需要,根本不必家庭承擔。而且有不少大學生在校外兼職打工賺錢,當家教賺錢是幾十年代不少大學生的選擇。所以,培養學生獨立生活能力和意識的教育刻不容緩,應當面向全體學生,不要等到家裏沒錢了才逼迫大學生不得不打工賺錢,而要讓大學生走進大學校園就懂得自己養活自己的道理。(台灣網網友 張立美)

  (本文為網友來稿,不代表台灣網觀點)

編輯:扶海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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