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大學近日在校園引爆了一枚“重磅炸彈”:由於成績差、學分不達標等原因,368名學生受到成績警告,97名學生被勸退學。(新華網 3月21日)
山東大學推行勸退和警告績差學生的做法,看起來有一定的道理和可取之處,但是也應該仔細分析與斟酌,要分清具體責任和處理學生的最終目的。
長期以來一些學生認為只要一進大學門,就吃了定心丸,就能拿到畢業證和進入社會應聘的通行證。所以原來在高考之前的那種勤奮和精神進入大學之後很少再有人保持和堅持,有些學生甚至於出現逃學的壞毛病。
山東大學達到退學標準的97名學生中,只有19人是因病、出國等原因造成學業中斷而退學,絕大多數學生是因為迷戀遊戲或者厭學所致。同時,大多數被“勸退”學生為男生,專業主要集中在理工科。
這些學生由於大部分因為迷戀遊戲或者厭學逃學造成成績長期落伍,甚至超過“教育部到第六個學年末,學生學籍就會取消的規定,所以也屬咎由自取。
這些學生忘記了父母的寄託和期望,忘記了父母含辛茹苦的撫育與教誨,貪玩和厭學使自己喪失了進取的意志和動力,荒廢了學業,走上了偏離人生軌跡的歧途。這個結果一是本人的主觀原因,二是家長教育也有缺失,三是學校也有管理教育方面的漏洞。
所以學校在建立勸退機制的同時,還要建立嚴格的學生配套教育和管理機制,平時對於逃學、厭學的學生要加強思想教育工作,並要建立嚴格的請假銷假制度,還要建立平時的曠課處理約束機制。加強管理和教育以及平時的處罰制度,就會把學生的逃學和厭學現象消滅在萌芽狀態,不至於造成最後退學的慘象。
家長把學生交給學校,學校就要擔負起對他們嚴格監管和教育的責任,造成這些現象學校首先要承擔一定的責任,所以鋻於這種具體情況,學校退學機制應該給學生留有充分改正和補救的機會和措施,重在教育和挽救,而不在處理。所以,適當延長補考時間,提前作出警告,經過”軟硬兼施“的兩種教育手段,對於這些學子,也許會産生浪子回頭金不換的驚人效果。 (台灣網網友 宋九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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