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民歌”真正成為“民眾的歌曲”

時間:2012-05-16 14:30   來源:台灣網

  廣西衛視舉辦的新民歌選秀節目“一聲所愛,大地飛歌”引發了網友的爭議,因為有些參賽的歌曲在許多網友看來算不上“民歌”,不過是流行歌曲罷了,參賽選手是不是跑題了?我的想法是,不是選手跑題,而是我們對“民歌”的理解過於狹窄。

  “民歌”與“流行歌曲”的劃分標準是不一樣的。“流行”是就傳唱的範圍而言,“民歌” 是就歌曲的文化特質而言。學術界通常認為民歌是民間文學的一部分,由民眾創作,在民間流傳,描寫某一地域的風土人情,表現民眾的情感與生活。因此,這二者並不是一組互不相容的概念。流行歌曲也可能是民歌;而民歌,絕大部分不是曾經廣泛傳唱、風行一時嗎?像《詩經》、像元曲,這是中國地地道道的民歌,但在當時,何嘗不是流行歌曲?

  周作人認為:“只要能真實地表現民間的心情,便是純粹的民歌。”這種理解拋開傳統民歌形式上的特點,準確地把握了民歌的本質。形式上的特點,只是我們對以往的民歌的總結,真正把握了民歌的本質之後對民歌的概念作出界定,這樣的定義才是開放性的,才能使民歌與時俱進。才不會使我們因為民歌在新時期表現出新特點,而感到疑惑,從而把這些民歌拒之門外。

  固然,當代的流行歌曲,從形式上説,與傳統的民歌的特點大異旨趣。但這並不意味著民歌的消亡,只能説民歌在新時代已經表現出不同的特點──民歌既來源於現實的生活,表現民眾的情感,那麼當民眾的生活方式、情感品質發生了變化,民歌的風格也必然會隨之發生變化,這有什麼奇怪的呢?如果産生民歌的土壤與民歌表現的內容都已發生了變化,我們卻死守著民歌固有的定義,拒絕把表現出某些新的特質的民歌作品劃入這一范疇,那麼必然的結果就是民歌的衰亡。長此以往,民歌就會變成古董,被我們送進博物館。如果説當代的民歌與傳統的民歌相比較而表現出來的不同特點讓你失望,那麼,你能做的是批評這個時代的趣味或檢討自己的趣味,而沒有理由不承認這些作品不是民歌──只要它的確是這一時代的情感的真實反映。

  周作人先生論民歌與詩的區別時曾提到,如果説詩強調詩人的個性,民歌則更多地表現民眾生活的、情感的共性,所以較之詩,民歌更通俗易懂,易於流行,從這個意義上説,凡真正的純粹的民歌,幾乎都具有成為流行歌曲的潛質。而事實上,現代保存下來的傳統的民歌,很多就是那一時代的流行歌曲,如果我們想要民歌能繼續煥發生命力,我們首先要做的事就是解除我們人為地為民歌設置的種種禁忌,讓那些來源於現實生活的具有時代的新鮮氣息的歌曲,能自由地接受民眾的選擇,經歷時間的考驗,而不是因為我們觀念的偏狹,人為地把它們扼殺在搖籃裏。(台灣網網友:楊戈琪)

  (本文為網友來稿,不代表台灣網觀點)

編輯:高斯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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