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鬧”是維權的不歸路

時間:2012-05-07 14:36   來源:台灣網

  5月3日,杭州崑崙天籟老業主拉橫幅“房鬧”開發商;5月4日,杭州中豪四季公館老業主舉手牌靜坐“房鬧”開發商,同一天晚上,因不滿開發商大幅度降價,鎮海保億麗景英郡售樓處,約400名業主堵在門口,討要説法;5月5日,杭州江南銘庭老業主,也聚集到售樓處,擺花圈“房鬧”開發商。連續幾天,杭州、寧波接連上演“房鬧”事件,而導火線都是房價下跌給老業主造成巨大經濟損失,開發商拒絕補償差價。現代金報 5月6日訊

  從醫鬧到房鬧,鬧的社會“好不熱鬧”,挂條幅、送花圈、砸醫院、砸沙盤,甚至跳樓逼宮,這一齣出“好戲”,差點沒閃著大眾的眼睛,我國是法治社會,依法治國,我們從小教育孩子都會説要遵紀守法,然而到了咱這些業主、患者身上怎麼就變成了暴力維權呢?難道就真的沒有更好的解決途徑了麼?難道不知道這樣以鬧取勝,即使勝了也是勝之不武麼,何況還會給晚輩後代留下了一個“一遇到問題就要鬧”的惡習,這就是我們的維權正道麼?筆者認為,這不是正道而是不歸之路。

  醫鬧已久,國家已經關注並出臺政策進行解決了,而眼前出現的房鬧,卻讓人更是大跌眼鏡,醫鬧大多是因為親人在醫院去世或出現醫療事故,心情悲傷尚且可以理解,但這房鬧就有點既不符合法規更不符合契約精神和客觀規律了,根據報道的相關房鬧事件起因來看,房鬧大多是因為房産開發商迫於市場不景氣而進行的價格下調,這樣的下調直接讓早已買房的老業主産生了心裏不平衡感,於是各種“鬧劇”紛紛拉開帷幕,但冷靜分析一下,我們便知道,這房鬧鬧得真不合規矩,更是一個最“高成本”的維權誤區。

  房鬧之所以鬧無非是利益驅使,獲得賠償就會偃旗息鼓,房鬧者敢於鬧無非是存有法不責眾的僥倖心理,還有就是實在沒有較高的維權意識和技巧,更缺少在強者面前的維權自信和渠道。於是遇到問題就鬧,於是出現醫鬧、房鬧,知道了鬧得目的,我們分析一下鬧後的收穫便知道鬧得有沒有意義了。

  首先,新聞中提到了各種“房鬧”使得老業主和開發商雙雙傷痕纍纍,售樓處的高價財物被毀,開發商因怕老業主鬧事,開盤也不敢大肆宣傳,價格保密工作做得十分到位,開盤時間、地點一改再改,買賣房子猶如搞地下活動。而對於老業主來説,“房鬧”也沒讓他們得到想要的補償,據不完全統計,除了兩家開發商作出“贈送車位(約10萬)、免10年物業費(約2萬)”的讓步外,其餘數十家開發商仍保持“按兵不動”的態度,因此我們知道,房鬧大多沒有得到原來預想的經濟補償。

  其次,房産開發商表示,“房鬧”後若出現人員受傷、財産損失的情況,兩家開發商都會一致保留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浙江維知律師事務所律師陳如文説,業主以開發商降價為由,打砸售樓處,擾亂公共秩序的行為都是違法的,如果情節嚴重將會構成犯罪。開發商降價,從而給業主帶來損失並不能成為打砸的理由,房子跟市場交易的其他商品一樣,會升值也會貶值,業主在購房時,應該清楚地認識到這一點,做好心理準備。升值了是自己的,貶值還是自己的。因此我們知道,這樣的暴力維權形式是有高法律風險的。

  鬧了以後拿不到錢,還會擔負法律責任,這樣的結果相信不是鬧者的初衷,因此,房鬧絕不是解決業主與房地産商矛盾的明智之舉,而是不歸之路,真正的維權應該給予理性、合理、法律的基礎上,不能自己利益一受損,馬上把責任全部推倒對方身上,這樣的做法,只會讓自己從“維權者”變成“違權者”。

  因此,解決矛盾糾紛,除了需要雙方克制以外,筆者認為,還需要政府或有關維權機構的出面,建造一個好的機制與平臺,保證業主與房産商的溝通順暢,爭取做到平心靜氣的解決問題。(台灣網網友:王慶永)

  (本文為網友來稿,不代表台灣網觀點)

編輯:高斯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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