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在大連實德和上海申花比賽賽後,出現了令人遺憾的一幕。《新民晚報》女記者陶邢瑩在微博上曝光自己遭到了大連足協官員郭軍的毆打,隨後該事得到了現場第三方的證實。此事立即引起眾人強烈關注,輿論一片譁然。(4月23日 《揚子晚報》)
記者遭遇“吊打”的悲劇,出手者竟然是足協官員,在折射出中國足球為什麼這麼爛的同時,也讓公眾質疑:這樣的毆打的底氣何來?郭軍和紅衣男子是大連足協官員,而官員本身的職責不是破壞採訪而是配合採訪,將最客觀事實的情況反映給外界社會。但在整個過程中,儘管也夾雜著説“記者先出言不遜”的雜音,但整個事件已經聚焦成為打人事件,而打人者是權力的佔據者,在話語權上具備先天優勢。
22日晚,大連足協公佈《處理決定》。決定一共3條:其一是足協向媒體及當事人道歉;其二是郭軍停職檢查;其三是吸取教訓。3條處理決定其實真的如當事人陶邢瑩所言“無關痛癢”。因為出手打人的是郭軍,而道歉的主體卻成了足協,個人犯錯自然有組織處罰的權力,但不能將犯錯的人“雪藏”起來,僅僅被“停職檢查”這樣簡單。其再次復出的可能性很大,可見整個事件對其的影響微乎其微。這樣的處理決定明顯是避重就輕,是有所偏袒的。
郭軍是大連足協秘書長,可謂一個足協系統內的“官”,身居官職便趾高氣揚起來,底氣足得可以毆打記者,因為他知道他的後臺足協不會把他“怎麼樣”,最多不過是“停職檢查”而已,等風頭一過,照舊復出。這就是其底氣為何那麼足的真正原因。其實,任何公民在接受組織的約束外,還應該接受法律的約束。但這一點在整個事件中再一次讓公眾失望。郭軍在毆打記者的過程中,還伴隨著另外的一個事件,那就是強制刪除PPTV記者拍攝的現場視頻。
刪除視頻的意圖很明顯,那就是銷毀證據,而在這個過程中,周圍的警察據現場目擊者稱根本沒有上前組織,這樣的“無動於衷”的行為的意味更是明顯,那就是沆瀣一氣,狼狽為奸。足協官員和現場警察的“合謀”直接的結果是縱容毆打記者和對強制刪除視頻無動於衷,再深層次的結果是對公共秩序的無情蔑視和對於法治秩序的無情踐踏,將法律視作兒戲的行徑。
關於中國足球的黑幕,大嘴李承鵬敢於直言,甚至遭遇生命威脅,但是他一直在努力。其實,足協官員毆打記者的整個事件是在暴露出中國足球的弊病。在足協控制下的中超聯賽下,一切都是利益之間的合謀,這就難怪會出現足球掃黑總是掃不完的真正原因,因為足球之“黑”就在於足協本身,讓“黑”去掃黑無疑註定是失敗的。(台灣網網友 王傳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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