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該救死扶傷的救護車,在鬧市撞人後卻置傷者不顧開車逃逸。昨早8點半左右,易門縣人民醫院一輛拉載病人的120救護車,在昆明市巡津街紅燈路口搶過紅燈,迎面撞傷兩名婦女後,不僅沒有實施救助措施,反而開車加速逃逸。交警通過排查,最終鎖定了肇事車輛的身份。(2月2日《雲南網》)
在街頭看到救護車閃爍著救護燈急速駛過,心中總不自覺地産生一份莫名的感激——潛意識裏,這輛車子正載著一個珍貴的生命,在與死神做生死賽跑。不知道會有多少人像筆者一樣,心存最樸實的美好——看到救護車就聯想到救死扶傷,看到警車就想到法治正義。又很難想像,救護車闖紅燈、肇事逃逸之後,會讓多少人心中樸實的美好灰飛煙滅。
事實上,交通肇事逃逸所能引起的齒冷程度,已經相當有限——充其量,不過是普通的司法案例。而120救護車肇事逃逸為何引得如此多的憤起圍觀?一方面,救助起傷者、守護生命的“救護車”,現在卻變成了肇事逃逸的“奪命車”,車上醫者們仁心的淪喪,對人們心中美好的摧毀,足以令人心寒。另一方面,同樣是亟待救助的傷者,甚至於,“傷人者救人”,被救護車撞倒的傷者得到救助更具理所當然性,可為什麼救護車卻那樣決絕而去?還不是因為車上的患者身上,關聯著醫者們的利益,而那些醫者又一心朝“錢”看,絲毫沒有對生命的最起碼敬意?這種對金錢、對功利的追逐,不僅超越了其醫者的仁心,甚至還顛覆了其起碼的道德、法紀敬畏,這實在是一種對人心、世道的尖銳刺痛。
如果那輛撞倒傷者的救護車,沒有肇事逃逸,而是在第一時間救起傷者,新聞就可能是另一種記錄形式——救護車匆忙趕往醫院,途中撞倒行人,只得將其送往醫院。到此時,事情大概就變成了道路資源的合理利用,交通規則的大討論。但是,事實卻並非如此,我們所能看到的只是:救護車的“救護”就是那麼狹隘、自私,以至於救護車變成了“奪命車”。
有關救護車的極端新聞,已不是第一次出現,2010年6月19日淩晨1點,長沙市民林燕聽到醫生那句:“快點去籌錢,救護車在等呢!”,“你兒子拖死了我們不負責”的話,急得直跺腳。好不容易説服湖南省懷化市第二人民醫院靖州分院院長,將4000元減到2500元後,醫院120急救車才終於啟動,將病情危急的孩子送往長沙,可沒想到,心愛的兒子還是死在了半路上。(2010年7月9日 《三湘都市報》)
這是一個深層的社會問題:“救護車”怎就變成了“奪命車”?從“拖死患者”到肇事逃逸,“仁心”和“人心”上面,蒙上了多厚的功利灰塵?以至於出現了如此決絕、如此刺痛人心的一幕?在道德已經不能解決問題的同時,是不是應該尋求更有效的制度方案?(台灣網網友:郭楊陽)
(本文為網友來稿,不代表台灣網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