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一些去雲南瀘西縣政府機關辦事的民眾反映,大年初七那天,各單位紛紛放起了“開門炮”,卻不見正式上班的跡象。對此,瀘西縣政府機關值班人員稱,正月十五以後才收假。據了解,瀘西縣下轄的10個鄉鎮政府,有的到2月16日才收假。(2月1日《春城晚報》)
從國務院辦公廳發佈的《關於2012年部分節假日安排的通知》中可以看到,今年春節假期是從1月22日至28日放假調休,共7天。這種情況下,雲南瀘西縣政府機關是無論如何也不應該把假期延期至正月十五的。至於2月16日(正月廿五)才上班的部門,更是自行把假期延長3倍還多。
放這樣長的假,首先是視國務院辦公廳的放假通知予不顧。明明已經到點了還不見人來上班,是不是可以視為集體曠工呢?其次,政府機關放假期間,當地百姓辦事怎麼辦?許多人準備在新春伊始辦理工商登記、房屋過戶、甚至是陳情投訴……政府機關大門緊閉,這不僅延誤了大家的時間、影響了別人的工作效率,更會平添百姓心中的不滿與怨氣。另外,想弱弱地問一句,該上班而不上班,瀘西縣政府的機關幹部們還拿工資不?答案想必是肯定的。由於行業需要,春節期間,電力、通訊、環衛、交通……還是有許多普通勞動者沒有假期,甚至沒有加班費地自己的崗位上默默耕耘,為何有些地方政府的公務員就有權利不僅超期休假,還拿著納稅人提供的“俸祿”不辦事呢?
春節是傳統佳節,特別對許多基層政府機關來説,地處鄉鎮、民風淳樸,鄉民們之間還存在著不出正月不上工的習慣,親朋好友之間走親訪友本無可厚非。但作為國家公職人員,不僅需要有血濃于水的親情,更要時刻顧及自己肩上所擔負的責任與職責。不能放任自己的情緒,歇起來沒完。
農民伯伯不上工至多影響自己的收成,但公務員們不上工影響就大了去了。這時候,倘若有人報案抓小偷或者殺人放火,難道要説等放完假再去抓嗎?那時候,再笨的賊也跑了。
春節之後不愛上班、沒精神,這種俗稱“春節綜合徵”的小症狀不僅公務員們有,許多年輕的小白領,公司老闆也有,但是假期一結束,大家都要回到各自的崗位上,哪能忘記自己的職責與本分,一味沉溺于假期從初一一直鬧到十五呢?説白了,這還不是一種特權? (台灣網網友:陳小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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