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車安全要從源頭上強化監管

時間:2011-12-06 10:35   來源:台灣網

  2日下午3時20分左右,在河北省廊坊市固安縣境內的106國道與廊涿高速交叉口南不遠處,一輛滿載學生的小型麵包車發生側翻,車輛翻到106國道的路間隔離帶中。據記者了解,廊坊市固安縣106國道校車側翻事故最新情況是,受傷的十幾名學生已經被送至固安縣中醫院進行救治,據該醫院急診科的大夫介紹,目前學生中沒有死亡和重傷。據聽眾反映,發生事故的車輛屬於小型麵包,荷載人數不應超過六人。(12月2日中國廣播網 )

  頻發校車交通事故,令人心痛又匪夷所思:為何受傷的又是校車?為何超載再次成為事故的罪魁禍首?!

  近年來曝光了多起校車超載事件,超載問題似乎在校車運營中普遍存在。11月29日,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通報了甘肅省慶陽市“1116”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有關情況。據初步調查分析,事故原因是小客車嚴重超員,在大霧天氣下逆向超速行駛,暴露出一些地區存在車輛違法嚴重超載、非法擅自改裝車輛以及有關部門在校車安全管理方面責任不落實、措施不到位、監管有漏洞等突出問題。故事原因找到了,查處也實行了掛牌督辦,卻未能及時作出處理結果。顯而易見,校車事故沒有動車相撞事故那樣存在複雜的技術因素,對監管責任的認定和查處應該不需要太長的時間,為何處理結果姍姍來遲?更為令人糾結的是,前起重大事故監管責任未落地,這邊又發生了校車側翻事故,而且原因很可能又是超載!那麼,教訓猶在,何以管不住校車超載?

  校車安全已上升到國家立法高度,決策層要求明確地方政府和部門責任,嚴格責任追究制,對發生的惡性事故要依法嚴肅處理。的確,加大對校車事故的問責力度,查處到部門、到責任人需提速。不能重善後賠償安撫,輕責任追究。當然,事後的問責仍屬於未端舉措,要從源頭上強化監管之責,第一要瞪大眼睛,對校車運營實行執法資源的傾斜,因為校車乘客特殊,孩子個頭較小,營運人一般會有一套對於交警檢查的對策。只有加密檢查,常態監管,使用車載監控等技術手段,始終將校車運營納入監管視野,才能將校車超載問題查處在萌芽狀態。第二要轉換執法理念,改變執法手段。時下有些地方的交警上路發現超載後,只對司機進罰款扣分的處罰,沒有其他的強制措施阻止超載營運的繼續上路。在法律沒有專門的授權之前,交管部門應採取切實可行的措施,阻止違規校領罰後再上路。

  最重要的一點,政府必須主動承擔起及時安置超載乘客的問題。消除違法狀態只能讓超載的乘客下車,但是這些下車的孩子耽誤了上學怎麼辦?安置不好出了次生意外又怎麼辦?如果交警一個電話,就能通過政府的調度中心調來安全性能好的應急用車,將孩子們平安地送到學校或家裏,查處超載中的癥結就此打開。回到河北省固安縣這起事故上來,公眾期待這起事故能得到迅速查處,讓監管失職者受到應有的懲處,使違章超載不能成為校車之痛。(台灣網網友:梁江濤)

  (本文為網友來稿,不代表台灣網觀點)

編輯:高斯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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