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一早,90後小夥子吳俊東和姐姐吳燕金一起從浙江金華家裏趕到義烏民航機場,等候從廣東專程趕過來的公益律師團,這對於他來説是自己身陷一年多的官司的重要轉機。2011年11月30日(廣州日報)
此事不想一事一議,類似事件已耳熟能詳。譴責訛人的,同情助人的,在情理中批判醜陋,在道德層面上呼籲愛心。而這些宣講在殘酷的現實面前,猶如往煉鋼爐裏灑水滴,沒等投進就乾涸了。
通常在駕車途中遇到前方有人倒地,大都不敢貿然下車,抑或開出幾百米之後,警惕地出來還要關緊車門,以防被訛詐、搶劫,這也是被專家屢次告誡過的常識。而老人倒地,與這種駕車所遇的情況,實質是相同的。在你助人之後,你可能面臨被訛詐,被訴訟。即便是你碰倒的,也應該先報警,由警方勘測現場,保留證據之後再做處理。盲目的助人,沒有先見之明的行善,是不可取且“後患無窮”的。可這裡面涉及到延誤時間,危及生命以及助人為樂的倫理認知,所以沒有人對此與防騙防訛詐歸類後宣講注意事項。
就算倒地的老人不是訛人的人,但倒地後昏迷、腦出血,不懂急救方法的路人怎敢上前相救?好事可能變成壞事,再加之有可能被訛詐,大多數人自然繞道而行了。而這種明哲保身的行為被簡單粗暴的定性為冷漠、缺乏公德。試問持這種論調的道德專家們,你們都救過哪個倒地的老人了?面對複雜多變的社會形態,請別把時鐘調回上世紀五六十年代,拿公家報銷醫療費,沒“錢”可訛詐的社會標準來衡量當下。
城市面貌與道德思想日趨複雜的今天,為民眾服務的職業隊伍沒有跟上形勢,也不去向先進地區學習。網友拍攝的香港街頭一老人倒地腦出血,攜帶急救物品的警務人員迅速趕來,非常專業的進行包紮、急救。從事發到把老人送上救護車只用9分鐘。而現場的路人也只是觀看,沒人上前去扶去救。我們的城市中如果有這樣迅捷、專業的警務隊伍,又會減少多少公路等事故中訛人情形的發生?又有誰敢訛詐警察的救護?我國早已步入老齡社會,每天都有老人走失、倒地的事情發生。而且碰瓷、剽竊各種犯罪五花八門、層出不窮,客觀現實呼籲出警,我們的百姓需要跟上時代發展,集多項服務功能于一身的警察隊伍。即使存在城鄉差距,一線城市應該借鑒香港經驗,否則,空喊道德回歸,怕是於事無補。(台灣網網友:新派英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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