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國家版權局官網發佈了關於《使用文字作品支付報酬辦法(修訂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的通知,根據修訂內容,原創作品每千字稿酬將有望從目前的30元至100元,提高到100元至500元,原創作品的版稅率則有望由目前的3%至10%,提高至5%至15%。(9月24日《北京日報》)
基本稿酬的大幅度提高,讓廣大文字工作者歡喜。但是,認真分析文字作品生存現狀,我很擔心提高基本稿酬標準成了“畫餅充饑”中的那張“餅”,可望而不可即,根本解不了“餓”!
擔憂之一:“稿費標準高者繼續高,稿費低者繼續低,新的‘出版文字作品報酬規定’有可能無法改變目前的稿費現狀。”原創作品基本稿酬提高到每千字100元至500元,這個數字,對於一些高稿酬報刊雜誌甚至一些門戶網站來説,這個標準早已經達到。相反,一些只支付幾元、十幾元甚至基本不付稿酬的報刊雜誌已經我行我素多少年,一紙《使用文字作品支付報酬辦法》就能讓他們改變習慣嗎?在沒有強力法律手段加以約束、制裁的情況下,我估計改變他們習慣的可能性不大。所以,如果高者繼續高、低者繼續低的情況不斷延續的話,那新的規定也就沒了太大的意義。
擔憂之二:“買書的人越來越少,讀書的人越來越少,自費出書的人越來越多,網路作品閱讀影響越來越大,版稅提高的結果是出書越來越不易。”版稅率提高到5%至15%,這個標準確實不低,但關鍵是出版社是否會買這個賬。據報道,雖然“2012年,中國出版的圖書達到了414005種,冊數為79.25億冊”,但是根據中國新聞出版研究院在2013年4月發佈的《第十次全國國民閱讀調查》顯示,“2012年,中國18歲至70周歲的國民其圖書閱讀率為54.9%。從數量上看,2012年,中國每人平均紙質圖書的閱讀量為4.39本。”在這種嚴峻的閱讀形勢下,出書成了一種奢望,出版社出書越來越小心。我擔心,能讓出版社出錢的人會越來越少,最終只能想法自費出書,還談何版稅呢?而版稅提高的代價很有可能轉移到書籍定價上去,昂貴的書價會被讀者接受嗎?
擔憂之三:“沒有最嚴厲的法律懲處條款和執行決心的話,肆無忌憚的無償轉載會傷害一大批原創媒體和原創作者,那關於轉載作品的規定會成為空談。”看看“徵求意見”的條文,“轉載、摘編其他報刊已發表的作品,應當自出版之日起2個月內,按每千字150元的付酬標準向著作權人支付報酬。”這標準著實不低,可誰會認真遵守呢?在文學圈子裏,眾多“選刊”備受作家推崇,有些人甚至以能上某選刊為榮。但是,他們付稿費嗎?去年,某選刊和《收穫》開戰。《收穫》雜誌執行主編程永新説:“我們發表楊爭光的中篇小説《驢隊來到奉先寺》,我們連稅付了幾萬元。一家選刊拿去選了,付轉載費500元;另一家選刊更絕,付了200元,像打發叫花子。”面對這些,沒有最嚴厲的法律懲處條款和執行決心的話,那一大批原創媒體和原創作者必然受到傷害。可是,《使用文字作品支付報酬辦法(修訂徵求意見稿)》的制裁手段又如何呢?
從法規上提高基本稿酬標準,我感到很開心。但是,我更擔心提高基本稿酬標準成了畫餅充饑,讓人竹籃打水一場空,空歡喜一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