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死要挾范冰冰圖啥?

時間:2013-06-28 14:14   來源:紅網

  西安一90後男孩潘曦,于24日在微博上公開表態稱,自從公開情書始終沒有得到“范爺”答覆,要求范冰冰為他的“青春戀情”埋單,並“以死要挾”:10天內沒有接到回復,那就請大家記住,“第11天就是我的祭日”。對此,網友紛紛評價小夥子行為不理智。(6月27日西部網)

  看到這裡,我不禁要為范冰冰叫一聲屈,欲加之罪何患無辭,根本不認識的人,本來就沒有搭理的必要。如果每個喜歡范冰冰卻得不到回應的人都這樣,她豈不是要被逼瘋。

  而且,潘曦自稱喜歡范冰冰多年,那他就不應該用這種方式,將自己欽慕的對象置於輿論的風口浪尖。他既然這樣做了,很明顯就只有一個目的:借機炒作,博得名氣。從他的微博介紹中,網友發現他對演戲、唱歌很感興趣,之前也曾參與過一些電視選秀比賽的海選,但都沒什麼突出的成績。也許是不甘於就這樣默默無聞一輩子,所以才想了這個辦法。

  在娛樂圈,類似這種“躺著也中槍”的例子實在是太多了,八竿子也打不著的人,都要來參上一腳,湊個熱鬧。但這些人中的大多數,都不是真的很喜歡或很討厭某個明星,只是想借光出名而已。所以,各種搏出位的手段層出不窮。

  比如電視相親節目中的某些嘉賓,家底殷實,本人又能力強,長得也不差,簡直是現實生活中的高富帥、白富美。難道他們真的找不到對象嗎?其實不是,相信只要他們發出訊號,就能排出老長的隊伍。有這樣的條件還要上電視相親,無非就是想出名,過一把明星癮。

  愛美之心,人皆有之。同樣道理,出名,在人前風光一回也是大多數人的夢想。這本無可厚非,但應該找對正確的方法,像潘曦這樣不惜一切手段,甚至“以死要挾”,則實在不可取。不是靠正確途徑,而是用旁門左道,即使真的出名了,也只是惡名,最終只能招來一片罵聲。(舒婷婷)

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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