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議成龍捐寶不如反思古建保護

時間:2013-04-08 15:48   來源:新華每日電訊

  ■焦點觀察

  提高違法成本,強化政府職責,厘清居民義務,讓古建築得到更好的保護,才不愧對祖先留下的民族記憶

  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4日晚上,香港演員成龍連發四條微博,表示正在考慮把他20年前收藏的十間古建築中的四間送出國門,捐贈給一所新加坡大學做教學之用。並且表示,“幾乎有衝動想把其餘那六棟也捐給他們”。(4月7日中國廣播網)

  消息一齣,爭議四起,除了粉絲們不顧一切的支援外,更多冷靜的網友希望成龍能夠慎重考慮。這讓我們看到了網友樸素的愛國情懷和文化意識。當四間古建築來到國境線前,許多人感到一種前所未有的危機感和責任感,疾呼讓中國的建築瑰寶留在中國。不過,在關注這四間古建築命運的同時,更重要的是對當下古建築保護現狀進行反思,讓眾多瑰寶不僅能夠留下,而且綻放光彩。

  倒賣和損毀,是許多古建築面臨的兩大宿命。在以徽雕古建築聞名的皖南地區,許多人靠販運“三雕(木雕、磚雕、石雕)”發了財。黃山市休寧縣一座具有代表意義的徽派民居——“蔭余堂”,甚至被拆下成2700塊木件、8500塊磚瓦、500石件後,漂洋過海運至美國重建。一位從事徽學研究的權威人士估計,從建國初期至今,皖南古建築材料的流失總量足可以再建一個“宏村”。

  還有很多古建築,沒有倒在文物販子手中,卻因為年久失修和人為損壞而倒下。山東漢子唐大華先後六次走進山西,行程9000余公里,為腐朽將傾的早期木結構古建築奔走呼籲。據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統計,近30年來消失的4萬多處不可移動的文物中,有一半以上毀於各類建設活動。

  古建築保護的尷尬,主要是三方面原因造成的。首先,違法成本過低。《文物保護法》對於擅自遷移、拆除不可移動文物的罰款上限是五十萬元,與巨大經濟利益相比,區區幾十萬元的罰款可謂“罰酒三杯”,怎能扼住伸向古建築的黑手?

  其次,人力物力不足。目前,全國縣級及縣級以上政府設立專門文物行政部門的僅有1/4左右,文物行政管理人員平均每縣不足3人。文物執法機構不健全的另一面,是地方政府對文物保護缺乏重視。以山西晉城市為例,過去六年財政收入增加了三四倍,卻始終沒有增加對文物保護的投入。

  此外,私有建築失范。除國有文物外,很多古建築的權屬歸個人所有。一些居民保護意識不足,為了蓋新房隨意拆除,有關部門卻缺乏管理許可權,難以有效干預。

  值得一提的是,成龍在新加坡實地察看擬捐古建築的安置地點後大受感動,“看著那些精緻的模型和三維圖樣、鐳射掃描,我才知道他們已經做了週詳的考證和周邊環境設計”。一所外國高校對於中國古建築的重視令我們汗顏。呼籲瑰寶留在中國的同時,有關部門和全社會更要從中得到警醒和反思。通過提高違法成本,強化政府職責,厘清居民義務,讓古建築得到更好的保護,才不愧對祖先留給我們的這份傳統文化和民族記憶。

編輯:張潔

相關新聞

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