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遊”吸金,票房如何分?

時間:2013-02-28 15:04   來源:新京報

  春節檔內上映的《西遊降魔篇》眼下有兩個吸引眼球的新聞:一是該片成為繼《泰囧》之後第二部單片票房突破10億元人民幣的電影;二是該片發行代理商華誼兄弟和香港比高等其他投資方在直接收益上産生分歧。票房火了,錢賺到了,發行與投資,怎麼分票房?

  在發行代理商華誼兄弟和香港比高等其他投資方在直接收益上産生分歧的事件中,我們注意到一個細節,即這一次的分歧,是“不透徹的書面分歧”。説書面分歧,是因為當事幾方都是以發佈公告的形式對外宣稱自己在該片的鉅額票房裏所享受的利益,雖有分歧但各自都表現得彬彬有禮,一副白紙黑字擺在面前據理力爭的和諧架勢。至於前面這個“不透徹”,是因為幾方都表示因為合同涉及商業機密,其中涉及重要內容的地方,比如華誼在本片中的投資比例等等不便披露,導致幾天來外媒對當事幾家的分析都以猜測為主。

  華誼兄弟在“關於電影《西遊降魔篇》之相關協議公告”中的“投資額的條款”中稱“就該影片應投入的投資額累計為人民幣8800萬元”。華誼兄弟之前曾代理周星馳的喜劇電影,已經不是第一次合作了。華誼兄弟在2004年就是以《功夫》的小投資方(只有5%)的投資人身份獲得該片在大陸的獨家發行代理權。這是華誼兄弟的發行特色,即由它發行的影片,通常也是有它自己參與投資的,這是華誼多年來堅持的一個習慣性原則。所以媒體或許不必在“華誼是不是投資方”這個問題上再繼續糾結。

  其實現在雙方分歧的地方主要是對鉅額利益的分配方式。因為按照華誼兄弟對外宣佈的解釋,他所拿到的收益為“票房分賬收入及其他收入-發行代理費-宣發成本-保底”。按照這個收益分配方式,華誼的意思是在向外界突出它的雙重身份:在票房大賺的前提下,它是先行享受發行代理人帶來的發行收益,然後再理所當然地享受投資人按比例該分到的收益;而且按照這個收益原則,華誼以發行代理商+投資商的雙重身份拿到的利益,就比單純的投資人更加有利。

  也正是因為華誼方面在公告中強調自己作為雙重身份,該享受的“享有大陸地區發行凈收益70%-90%分成權利”;那麼隨後另外兩家主要投資人,即周星馳的比高和董平的中國文化,則主要強調“投資方才可獲凈收益70%分成”。

  因為當事雙方目前都不便公開自己在該片中的投資比例,發行量分賬協議等等敏感資訊,因此造成了這幾日來外界的反覆猜測和聯想。但是我們在分析了雙方兩輪的文字交鋒和各自的解釋後,基本可以確定一點:在電影《西遊》中,華誼作為投資人佔據的比例較低,且沒有分配權利的優先權,但它是本片在大陸的發行代理商,所以它的公告就突出發行商對本片收益的分配;而比高等主要幾家因為已經把保底發行權給了華誼,但卻是主要投資人,所以他們是以投資人的身份,強調投資方在本片中享受的利益。

  説白了,最近幾天華誼和比高等幾家公司的分歧,就是各自站在自己的利益點上吶喊。

  那麼最後,我們不妨再儘量冷靜地看看雙方這麼做的一些其他原因:

  站在華誼這方面,去年的賀歲檔是華誼在電影投資和發行上前所未有的一年,滿含期望的馮小剛電影《1942》市場表現不佳,這部辛苦運作兩年卻票房慘澹的電影,直接導致華誼股票跌停,那麼現在這部票房大賣的《西遊降魔篇》則成為該公司重振市價的一支強心劑。就在本月下旬,發行方面宣佈該片票房接近10億元時,華誼股票隨即漲停。

  站在比高等幾家方面,對大陸電影市場的巨大需求沒有充分的考慮,沒有料到電影單片的“10億票房”時代已經從2012年末開始了。他們對於把如此一塊巨大市場的發行代理權輕易拱手讓給別人的舉動感到後悔了。

  在商業電影橫行的時代,“發行為王”是業內業外普遍認同的行業原則,可能在進入市場的話語權上,華誼兄弟佔了先機,但最後如何分賬還是要看合同。同時也不要因為這個問題傷害了電影的運營鏈條。

編輯:張潔

相關新聞

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