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俗”文化請多些包容

時間:2012-11-19 14:04   來源:工人日報

  “oppa江南style!”,如果你不知它為何物便説明你OUT了。由韓國歌星PSY(也稱“鳥叔”)創作的流行歌曲《江南style》現在不僅在韓國,甚至在全世界也掀起了一陣狂流,PSY獨創的“騎馬舞步”也成為了一種時髦,連網球名將德約科維奇也用它為自己的勝利慶功。在澳大利亞、比利時、加拿大、丹麥、芬蘭等國家單曲排行第一、打破YouTube最受人“喜歡”的吉尼斯紀錄的成績等諸多事例便能看出它現在究竟有多麼的火。而國內對《江南style》的追捧並不亞於國外。短時間裏,網上便出現了中學生版《江南style》、大學生版《江南style》等不同版本。

  儘管《江南style》和“鳥叔”頗受歡迎,但也有一些不同的聲音。日前,就有一位文藝界人士向筆者抱怨:國內京劇、崑曲那麼多高雅的東西沒人追捧,別人那麼俗的東西,卻趨之若鶩,真是讓人想不明白。相信這位人士説出了不少人的心裏話。

  一首歌,一個舞蹈,只要不觸犯法律法規,不違背倫理道德,有人喜歡,總不是件壞事。畢竟,藝術活動除了用來表達創作者的情感之外,是需要觀眾的。至於“俗”和“雅”只有品味之別,而決無好壞之分。這就是藝術上的無高低貴賤。另外,對於藝術活動,喜歡什麼,為什麼喜歡,那是個人的自由,任何人都不能用一己之喜好來決定他人之喜好。否則,如若對不喜歡的都加以限制,自己顯得霸道不説,從整個國家和社會的層面來看,這對文化藝術的發展未必是好事。

  而所謂高雅文化和通俗文化的關係,也並非像想像中的那樣簡單。“俗”和“雅”往往具有歷史的相對性。宋詞相對於唐詩是“俗”,相對於元曲就是“雅”。唐詩宋詞相對於明清小説又都高雅起來。民歌永遠都是“俗”,歷朝歷代都有部分民歌俗得很,但這並不影響民歌整體活潑的生命力。但如今,小説在現代影視藝術乃至電子媒介的衝擊下,也差不多擠進了需要關照的高雅行列了。京劇和一切曲藝藝術都曾是當年的“下九流”,“俗”的不行,而今天正是需要搶救的高雅藝術。電影剛出現時,是現代工業社會大眾俗文化的藝術象徵符號,今天在電視的衝擊下,也常常以高雅身份尋求保護了。況且,“俗”和“雅”也並非勢不兩立。美國有麥當娜,也有波士頓交響樂團,俗文化發達的地方,雅文化也同樣發達。

  當然,筆者在這講對“俗文化”的包容,並非鼓吹“庸俗”、“低俗”、“粗俗”、“惡俗”。“俗”也有高下之分。金庸、古龍,那是“俗”之大家,也是藝術天才。當下國內的文化界,確實是“庸俗”、“低俗”、“粗俗”、“惡俗”多了些,於是顯得俗不可耐了,“俗”得失去了文化水準。究其原因,自然是歌痞、影痞、文痞多了些,歌星、影星、文星少了些,藝術家更是缺乏。

  針對當下“俗”文化的火爆,一方面固然不應“星空燦爛”地胡吹亂捧,另一方面亦無須“世風日下”地痛心疾首,特別應消除這樣一種心態:您曾經因“雅”而紅得發紫從未覺得過分,而現在別人因“俗”而紅一陣子您就嫉恨交加,痛罵社會冷落了高雅、冷落了精華,甚至上綱上線説民族文化如何瀕臨危境。

  總之,談到文化,特別是審美文化、藝術現象,往往各有各的道理,各有自身的價值。西方諺語雲“談到趣味無爭辯”,真乃千真萬確。文化之事,切忌以宮笑角,以白詆青,愛吃川菜的不能強迫別人也必須喜歡辣,愛聽京劇的不能強迫別人只談生旦淨末丑。合十生物,同則不濟,這也是文化生態的金科玉律。

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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