獵殺候鳥是野蠻行為

時間:2012-10-24 16:20   來源:東方網

  在舉國都加強野生動物保護的今天,湖南羅霄山脈某些地方竟然長期發生獵殺過境候鳥的野蠻行為,全人震驚和憤慨。為此,已被驚動的國家林業局也派出工作組,專程赴湖南督查獵殺候鳥的嚴重事件。

  從媒體報道的情況看,存在於湖南境內的非法獵殺候鳥活動,呈現以下幾個特點:一是時間跨度長,據説這樣極端醜惡、野蠻的的事已存在好多年,以致逐漸形成了一支“專業”的獵殺群體,多年來未引起重視和解決。二是獵殺的候鳥數量十分驚人,每年被獵殺的候鳥超過150噸。也就是説,被殺的候鳥總重量超30萬斤,如果每只候鳥平均按5斤計,每年遭捕殺的候鳥就應超過6萬隻,這個數量,大約是目前藏羚羊的總數。三是在“千年鳥道”獵殺過境候鳥已成為少數不法分子公開的“職業”,有殺鳥的,有專門在市場販賣的,有專門開候鳥菜肴的餐館,從而形成了一條捕候鳥産業鏈,新化縣當地每年都會出現二三十個職業捕鳥人,這些不法分子甚至隨候鳥遷徙一路捕殺過來。四是獵殺候鳥的“水準”無恥地高,“專業”獵殺候鳥的不法分子裝備精良,火器及其他捕鳥工具先進,已不是老式獵槍或彈弓之類的“小打小鬧”,説明獵殺候鳥的不法分子花了資本,有一定“投入”,為了盈利,他們會瘋狂獵殺,這對候鳥的威脅特別大。五是一些新富豪居然以獵殺候鳥為娛樂,反映了這些無良先富群體的殘暴惡劣品質,如不及時制止,我真擔心有一天會出現面向富人群體的獵捕候鳥“豪華旅遊”。

  野生候鳥是人類的朋友,是地球環境生態鏈的重要一環;許多候鳥還是聯合國有關組織和我們國家明令保護的瀕危野生動物,對此,2004年我國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明確規定了保護的一系列法律條款。全國許多地方堅決貫徹該法律,對野生候鳥的遷徙路線進行了保護,但湖南個別地方卻長期放任獵殺候鳥的非法行為而不打擊,這説明當地有關部門對政策、法律貫徹不力。隨著國家林業局派員去督查處理,相信會有一個説法和改變。

  保護野生候鳥安全遷徙,有關部門不是出一個告示就算,我認為應採取一些強硬措施:第一,要堅決嚴查嚴處獵殺候鳥的首惡分子,依法判幾個;同時查處專業販賣人員、查處開“候鳥宴”的餐館,一經發現,重罰不饒,直至責令關門,從而徹底打斷獵殺、販賣候鳥的産業鏈。

  第二,要加大宣傳力度,宣傳候鳥與人類、與環境的關係,宣傳國家有關法律,做到家喻戶曉,讓大家都抵制、反對獵殺候鳥的野蠻行為。

  第三,應充分依靠、發動當地群眾(農民),組織他們當保護候鳥的志願者,及時舉報獵殺候鳥的行為;制訂一些保護候鳥的獎勵辦法,最後要落實到位,形成一個候鳥保護的網路。當地林業部門也努力查處獵殺候鳥者,但山大林密,抓不到獵殺候鳥的違法人員,這是沒有依靠、發動群眾的結果,光靠林業部門的工作人員、幾個林業警察肯定是忙不過來的。

  末了,我對中國有關民間的動物保護組織也要説幾句:某些地方的動物保護人員,他們只是對保護貓、狗等寵物感興趣,還曾發生過在高速公路攔截車輛的事件,遇到虐貓事件,個別人拼命的想法都有,這當然體現了他們對動物的愛心。但是,保護動物不能限于只關心寵物,而應從更高、更大範圍的保護角度出發,尤其是要加強對珍稀野生動物、遷徙類動物、瀕危物種動物的關注、保護,不能把保護野生動物局限地理解為“保護寵物”。湖南少數地方獵殺候鳥的行為這麼倡狂,民間動物保護者竟沒有一個人關注過,説明我們的民間動物志願保護行動尚處於極幼稚的“初級階段”,這種情況也亟待改變。

編輯:高斯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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