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視劇“指鹿為馬”何時休

時間:2012-05-14 14:51   來源:工人日報

  由孫儷、陳建斌主演的《甄嬛傳》日前完美收官,但它掀起的後宮劇熱潮余溫尚在。日前,多名網友在微博爆料,黑龍江電視臺將楊冪、馮紹峰、何晟銘主演的《宮鎖心玉》(簡稱《宮》)改名為《甄嬛前傳》播出,不少網友大呼“坑爹”:“晴川也要傍‘甄嬛’嗎?”

  近段時間,電視劇“被改名”現象,普遍存在於各個衛視的熱播劇中,原著一個名字,劇集另外一個名字;拍攝時一個名字,播出時換一個名字;地面頻道時一個名字,衛視上星時又一個名字……讓人如墜迷霧。比如諜戰大戲《懸崖》數月前熱播後,山東衛視便將《雪狼》改成《懸崖第二部》播出。

  此番,聯繫到《宮》被改名為《甄嬛前傳》,有網友戲謔地建議電視臺:《宮鎖珠簾》可改為《甄嬛姊妹篇》;《步步驚心》可改為《甄嬛番外篇》;《還珠格格》1、2、3部可分別改為《甄嬛兒孫的那些事》、《甄嬛與孫女的那些事》、《甄嬛後傳》;《新還珠格格》可改為《甄嬛傳續集》。有網友還推出“中國電視劇史上最長宮廷劇”——281集的電視劇《甄嬛演義》:第一季《甄嬛前傳》(又名《宮》);第二季《戲説甄嬛》(又名《步步驚心》);第三季《甄嬛秘史》(又名《宮鎖珠簾》);第四季《甄嬛傳》(又名《後宮甄嬛傳》);第五季《甄嬛後傳》(又名《還珠格格》)。

  電視臺何以熱衷於玩改劇名的把戲?説穿了,是為了跟風炒作,迎合市場,奪人眼球,是為了提高收視率,獲得高昂的廣告收益,而玩傍起了“名人”(比如甄嬛)或“名劇”(比如《懸崖》)。電視臺在一部電視劇播出前,適當改動劇名中某一兩個字,只要更貼合電視劇的劇情而錦上添花,只要是對電視劇精華內容的再次提煉,本無可厚非。但事實上,一些劇名被改得面目全非,新劇名非但不能體現一劇之內容和風格,有時還顯得“驢唇不對馬嘴”,讓人一頭霧水。

  這種做法,一方面,是違規之舉。據報道,國家廣電總局早有明文規定,一部電視劇一旦獲得廣電總局備案公示,其再度改名便須向廣電總局報批,並提供相應理由,只有獲得允許,方能更名播放。電視臺亂改名,如不走申請報批程式,便屬違規操作,廣電總局有權處罰。另一方面,有侵權之嫌。不僅侵犯了熱播劇的品牌,還是對“被改名”電視劇的主創者勞動成果的不尊重,是對他人著作權的侵犯,矮化和貶低了這些“被改名”的劇作。正如某編劇所言:“這就像自己生了個孩子,可孩子的名字卻得由接生婆説了算,別提多荒唐了!”第三,指鹿為馬,矇騙觀眾。比如,將《宮》以假亂真地包裝成《甄嬛前傳》,讓觀眾起初以為是新劇,後來發現是舊作,這與挂羊頭賣狗肉何異?

  在筆者看來,電視劇再怎麼炒作,再怎麼賦予商業功能,都擺脫不了它是具有一定文化水準和審美情趣的文藝作品這一本質,不能過於追求商業化而不考慮它的藝術性,不能一味追求它播得好就降低文化品位,一味地使用商人伎倆來吸引眼球。張冠李戴地“抱大腿”、“借大樹”,未必好“乘涼”。以這種手段惡拼收視,觀眾會選擇“用腳投票”,畢竟遙控器握在觀眾手裏。

  筆者建議,有關主管部門加大處罰力度,對這種亂象緊急叫停。不然,某些熱播劇如有續集問世,觀眾恐怕也難辨其真偽;一些電視劇極有可能換個頻道便換個劇名,很難形成其品牌效應和知名度,最終影響整個影視行業的發展。

編輯:高斯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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